发布时间:2024-11-24 17:42:20 来源: sp20241124
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8月2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意见明确了内部报告的重点内容、核查处理的工作流程方式、奖励资金的来源和保障措施,并提出2025年底前,生产经营单位将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8月20日,应急管理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华社发(杨佳摄)
近年来,一些企业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形成了对事故隐患从发现报告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机制。李豪文表示,意见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这是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据悉,不同于以往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此项机制推动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内部矛盾内部化解,企业避免了被举报,又保证了生产安全。同时企业给予员工奖励和荣誉,鼓励员工内部报告,能有效消除员工的顾虑,还一定程度上解决监管盲点问题。
“目前已有法治化的部门执法监督、社会化的群众举报监督、市场化的保险机构监督,再加上这一企业化的员工报告监督,总的来看,相关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来。”李豪文表示,接下来要统一思想认识、优化安全监管方式、加强监督考核、抓好示范牵引等,整体推动该项机制落地见效。(记者周圆)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