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7:05:07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14日对外公开第六批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被点名者涉及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等问题。
近年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力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
截至目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向社会公开五批次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加大惩戒力度、严肃市场纪律、强化社会约束的良好效果。
为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开第六批共1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包括洪城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大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远洋资本有限公司等。
据介绍,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