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上海市一些地方林地损毁问题仍然多发

发布时间:2024-12-24 00:08:50 来源: sp20241224

  2024年5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海市发现,上海市林地保护工作存在短板漏洞,非法毁林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森林是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森林特别是公益林的保护尤为重要。上海市林业用地十分有限,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导功能的公益林仅有162万亩。

  二、主要问题

  一是违法毁林问题突出。督察发现,上海市一些地方森林资源监管缺失,市林业主管部门未将公益林全部纳入监管范围,18.6万亩公益林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林地占用、林木采挖采伐均存在失控情形。督察组抽查宝山、闵行两区29处林地,发现21处存在非法毁林问题,其中15处涉及公益林,2020年以来共毁坏公益林面积达757亩。

  森林法规定,禁止毁坏林木和林地,禁止向林地排放可能造成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宝山区罗泾镇生态公益林管护示范区内85亩公益林被非法毁坏并倾倒渣土10.6万立方米,林地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根据宝山区出具的土壤分析报告,相关区域土壤入渗率很低,采集的16个样品入渗率大多数不符合《绿化种植土壤》最低标准要求,深层土壤几乎不具备渗水能力。对此,宝山区绿化市容局一直未予查处。督察组暗查发现,该区域2021年补种的苗木已大量死亡。

  森林法规定,公益林除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外,不得采伐。宝山区罗店镇四方村59.4亩林地被划为公益林后,罗店镇不但未依法保护,反而将其对外承包经营,期间随意采挖、销售树木,2022年以来共损毁公益林34.6亩。宝山区绿化市容局一直未将该公益林纳入监管,督察组询问时竟不知道此林地为公益林。

  2020年10月,闵行区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浦江北侧1万余棵林木未经批准被擅自采挖,损毁公益林面积达164亩。2020年以来,闵行区梅陇镇曹中村119亩公益林也因违法采挖销售林木被严重损毁。

  二是林地占补平衡不严不实。上海市2017年2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占用林地必须“占一补一、占补平衡”。2020年,泰华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宝岛森林(衡山)酒店占用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公益林林地10.3亩,市林业主管部门在同意酒店项目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中要求泰华公司补建林地,并明确指定了补建地块。督察发现,泰华公司未按要求在指定的地块上补建林地,而是违规将现状林地的林木采伐后实施补种,不仅未落实占补平衡要求,反而造成了新的林木破坏。2021年1月和7月,崇明区和上海市两级绿化市容局先后对林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开展核查,均未指出补建位置不符、违规占用林地等问题。

  三是森林资源统计数据失真。抽查发现,宝山区将4块共46.1亩已无树木的林地纳入森林资源统计。其中,罗泾镇生态公益林管护示范区中被毁的9.3亩香樟树林地,原有香樟树2021年已被毁坏殆尽,补种的桂花树苗绝大部分枯死并未成林,但2023年仍被纳入森林资源统计。此外,2021年闵行区有112亩森林资源被重复统计。

  督察还发现,为应对上海市新增森林面积指标考核,市林业主管部门将部分已成林地填报为未成林地,再逐年改为已成林地,变存量为增量。仅2021年,全市通过此种方式新增森林面积达3.5万亩,实为虚增。

  三、原因分析

  上海市有关部门和部分地区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措施不力,作风不实,监管不严,林长制等相关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不落实,致使问题多发并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