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2:27:39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社 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宣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18日公布的消息,上述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中国关境的交易。
上述优惠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