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30 10:54:03 来源: sp20241230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关系党能否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判断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动向,提出新征程反腐败斗争总的要求,为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并坚决贯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提出“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的实质是要探究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产生腐败的土壤就是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产生腐败的条件就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制度环境中引致权力腐败的各种因素。当缺少监督和约束的权力与这些因素相汇合,腐败的产生就难以避免。经过新时代以来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

  当前,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长期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根除,给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带来了现实挑战。在政治方面,妨碍党的团结统一,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彻底根除,“七个有之”问题仍有发生。在经济方面,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严重;新兴经济领域存在制度空白,给权力设租寻租留下空间。在社会方面,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等现象加剧了利益博弈的激烈性,容易诱发腐败。在文化方面,一些错误观念仍未消除,关系学、厚黑学等文化糟粕仍有市场,官本位、特权思想等腐朽观念影响仍然存在,对社会风气造成污染。现实一再表明,反腐败斗争不能退,也无处可退,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多措并举,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我们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基本方针,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能,加强不能腐的制度约束,营造不想腐的生态环境,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铲除腐败问题产生土壤和条件的根本遵循,必须毫不动摇、一以贯之。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把握新的阶段性特征,始终保持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政治定力。二是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查处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过程中阳奉阴违、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是夯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对反腐败斗争全过程领导,坚决支持查办腐败案件,敢于动真碰硬抓好抓实问题整改。四是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更加主动担起监督专责,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自觉地把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行动。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下阶段要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领域和对象以及新型、隐性腐败,持续发力、强化震慑。按照监察法实施条例精神,明确宣示对腐败问题终生追责的理念和机制,进一步彰显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对腐败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严惩政商勾连腐败,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严打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逐个整治重点领域的腐败。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坚决整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确保人民群众有获得感。整治教育、就业、医疗、乡村振兴等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继续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国际国内反腐败同频共振,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集中整治跨境腐败问题。

  健全制度体系,加强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持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反腐败党内法规和国家立法一体建设;着力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的监督配套制度;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加强规范、不留监管空白,及时有效应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加强权力运行程序制度建设,健全规范党政机关和官员行使权力的程序性法规,以制度规范权力行使。根据“阳光政务”的要求,扩大和拓展公共权力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通过信息公开为社会监督创造条件,提升廉洁政府建设的公众参与度,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同时,更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围绕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权力进行分解,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形成有效的制约和协调机制。提高反腐倡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持纪检监察信息系统迭代速率,紧跟技术发展,拓展应用端功能,探索将大数据、人工智能运用于反腐败实践的新路子,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一体实现监测、预防和警示目标。

  文化教育并重,营造不想腐的廉洁生态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是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基本方针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系统施治”的思路,在党内党外一体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光荣传统,发扬优良作风,引导正确价值追求,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明德、遵纪、守法、知耻。注重以案明纪说法、以案示警促教,使警钟长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坚决防止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注重鼓励在实践中总结相关做法经验,推动容错纠错规范化、常态化,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让实干担当者脱颖而出。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洁教育,在全社会倡导廉洁理念,树立廉洁典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廉洁价值理念,进一步提升廉洁文化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更好地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作者:李雪勤 姚文胜,分别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客座教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原主任,南方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廉洁研究院院长) 【编辑:苏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