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已故明星家属抵制!“AI复活”为何能成为一门生意?

发布时间:2024-11-25 04:40:33 来源: sp20241125

  文/陈昊星

  “AI复活”定制视频似乎正成为一门赚钱的生意。

  所谓“AI复活”,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将逝去亲人的文字描述、图片、视频和声音资料输入AI算法模型,从而模拟生成一个数字形象,拥有逝者的性格、记忆、图像、视频和声音。

  但在无形中,AI又一次跨越了人类伦理与道德的边界,伤害到了部分人群的情感。

  多位明星家属发文抵制“AI复活”

  近日,“网友用AI复活李玟”“家人回应博主用AI复活高以翔”“父亲希望AI复活乔任梁视频尽快下架”等话题冲上热搜榜。

  然而,多位已故明星家属并不支持粉丝们这样的做法,认为这是在往他们的伤口上撒盐。

  高以翔家人和乔任梁父亲目前都明确表示,不希望自己已故亲人的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

  江歌妈妈也发表了关于“AI复活亲人”的看法,她表示:“不接受用AI复活亲人!凭什么为我们(我与女儿江歌)决定!”

  “AI复活”在遭受抵制后,其究竟是否侵权的问题也颇受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智娟看来,此条规定意味着逝者虽然不直接享有民事权利,但其姓名、肖像、隐私等仍受法律保护。视频制作者在未经逝者近亲属允许的情况下,使用AI技术模拟逝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何智娟进一步表示,“AI复活”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是否获得了近亲属的授权。如果被复活的对象身份特殊,还需取得相关机构的授权。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是名人、艺人等拥有一定知名度的群体,近亲属在授权时应确定授权范围、使用方式、许可使用期限、使用规范等内容,约定公正合理的违约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AI复活”业务为何能成为一门生意?

  “AI复活”业务成了一门生意的原因在于,它本身就是一种从需求寻找市场的特殊行业。在多部受人关注的影视作品中,也曾出现“AI复活”相关的题材。

  例如科幻悬疑类英剧《黑镜》第二季中的一集,女主利用意外身亡的男友在社交网络上留下的大量数据,重塑了一个模拟男友人格的AI。

  无独有偶,在国产电影《流浪地球2》中,科学家图恒宇利用量子计算机,“复活”了因车祸去世的女儿丫丫,赐予她数字生命。

  在电商平台上,有部分商家已经推出了 AI“复活”亲人服务。截至目前,有些商家已经售出了超过800单。

  但在“AI复活”技术中,出现了一些被家属允许的案例。例如,最近在社交媒体上火爆的“钱学森数字人”,就是经钱学森家属及钱学森管理委员会同意后,由中国科技大学联合愿景公司出品的“AI虚拟人”,项目发布后获得近20万点赞,收获了大量好评,也引发了广泛关注。

  不难看出,在充分尊重家属意愿的前提下,“AI复活”技术也能够被接受和支持,为人们带来了新的体验场景。

  据悉,一些AI数字人公司目前也在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已经在虚拟数字人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的小冰公司CEO李笛也在近期表示,他们的AI技术可能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作为第一批研发“AI复活”技术的公司决策人员,李笛并不认为他们的技术是社会发展的“必选项”,甚至更需要担心其被滥用的风险。

  由于AI数字人的伦理门槛较高,所以小冰团队在内部推出了AI技术复生伦理原则,也被称为“黑镜三原则”。

小冰团队制订的黑镜三原则小冰团队制订的黑镜三原则

  李笛指出,尽管更多数据可以使“AI复活”更真实,但也增加了数据被滥用的风险,如黑客攻击或诈骗,滥用风险可能增加,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数据和金钱被勒索。因此,李笛认为AI复生一旦被滥用,其可能会造成数据“巨大破坏”。

  私自进行“AI复活”,家属如何维权?

  在“AI复活”业务如火如荼时,其能否成为一门完全合法的生意,貌似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广远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AI复活”作为一项新兴事物,目前虽可以进行商业活动,但要根据商业活动的具体内容判定是否合法。“AI复活”的视频内容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不能出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同时,当家人的音容笑貌被陌生人私自进行“AI复活”时,家属会承受到亲人离世后的二次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了解如何维权至关重要。

  多位法律专家表示,如果只是一般的视频侵权行为,可先联系发布视频的相关平台或个人,要求其删除该视频;如该平台或个人仍继续侵权行为,可向侵权行为所在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孟广远补充道,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的“通知与取下”规则,死者家属可以向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如视频链接)、死者家属的真实身份信息、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要求网络服务平台采取下架视频等必要措施。

  诚然,部分视频作者系为怀念逝者,但也不乏打着怀念逝者的名义“消费”逝者,博取流量。

  何智娟提醒,如果“AI复活”视频对逝者有严重的侮辱情形,还有可能触及刑法,构成侮辱罪。

  例如江歌母亲诉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一案,新浪微博网民谭某自2018年起,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Posh-Bin”,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甚至在下述每一篇文章末尾附上江歌的遗像,随后被江歌妈妈起诉。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通过微博,以漫画、文字的方式,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上海普陀法院对谭某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多位法律专家指出,对于以怀念逝者为名,却以此获取流量并可能侮辱逝者的行为,社会应保持警惕。同时,法律应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适当填补和完善对新兴技术的监管空白,以进一步维护逝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