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08:53:42 来源: sp20241114
东南网11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福建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文忠介绍,福建在入闽的交通“第一站”设立台胞交通服务窗口。
“台胞来到福建后,特别是第一次来闽的台胞,可能对福建的交通出行、消费方式、援助渠道等还不太熟悉。”雷文忠表示,为了做好服务,将在福州长乐、厦门高崎机场和6个海上客运码头,以及客流量较大的汽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专门设置“台胞服务窗口”,发放交通出行温馨服务指南,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出行、票务、电话卡和银行卡办理等方面的咨询引导服务,部分窗口还将提供行李保管、免费药品、预订酒店和景区门票等服务,台胞可随时到窗口咨询或寻求帮助,让台胞充分感受祖国大陆的温暖与关怀。
目前,已先行在厦门五通码头、梧村汽车站、高崎机场、龙掘东服务区等交通场所,设置了“台胞服务窗口”,为台胞提供温馨、暖心交通出行服务。
福建还全面落实交通出行的同等待遇。台胞来到福建,只需凭借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胞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享受与我省居民一样的便捷交通服务。如,我省69个汽车客运站、19个客运码头,都开通了网络购票功能,台胞只要使用以上有效证件,就能跟我们使用居民身份证一样,足不出户就可实现线上查票、订票等,非常方便;办理高速ETC时,台胞也可直接使用上述证件办理;如,65周岁及以上的台胞,只需出示有效证件,就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与我省居民完全一样,真正做到一家人同等待遇。
雷文忠表示,还将围绕台胞在不同时期的实际需求,从便利台胞在闽出行、推进闽台交通产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出台更多、更实的交通服务举措,全力构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全力服务闽台便捷往来,全力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