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7:15:52 来源: sp20241126
本报讯 (记者 李小芳 通讯员 张 扬 朱明岩)“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效果怎么样?如何以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指导为抓手,提升制度落实效能?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方案,决定到12月底前在全市法院开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大督查。
大督查工作分自查整改、督查指导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进行。方案聚焦检视整改突出问题这个重点,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和通报警示、两个意见落实、机制建设、平台管理等六个方面,细化15项自查事项,逐条深入查找影响制度执行的难点堵点痛点,每一项督查内容均明确了检查重点,指向翔实明确。
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查找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要透彻、对策措施要有力,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性问题,立即整改。此外,天津高院将通过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全市法院开展大督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和答疑解惑,同时,将以大督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有效破解制度梗阻,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
据了解,天津高院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深入实地走访调研,创新推出填报工作指引、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在全市法院形成了“主动记录是习惯、拒绝过问是规矩”的鲜明导向,营造了“有问必录、应报尽报”的良好氛围。
(责编:温璐、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