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11:14:56 来源: sp20241230
主持人:大家好,这里是人民网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李强做客人民网演播厅接受专访。
主持人:近期,工信部牵头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具体从哪些方面提高了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我们该如何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呢?请您和大家分享一下,谢谢。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 李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李强,感谢主持人的提问。我们知道,锂离子电池由于它本身化学和物理特性的原因,它的能量密度非常高,同时电解液又非常易燃,所以我们锂离子电池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组织生产。同时,也需要严格地按照相关的规范进行充电和使用,坚决要杜绝这种非法的组装,以及非法篡改的行为。所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我们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安全隐患突出这个核心的问题,加快推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今年4月25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份标准,已经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实施的日期定在2024年11月1日。
说到《技术规范》相关的内容,大家也知道,锂离子电池是由内部的一个个电芯,通过串并联的形式组装起来的。我们这个标准也就是从单体电池,也就是电芯,和电池组这两个维度提出了产品的安全性要求,相当于给咱们电动自行车的锂离子电池上了一个双保险。从单体电池这个层面,我们在标准里要求每一个电芯要通过针刺、过充电、过放电,还有和高温等等测试项目,同时,在电池组层面,我们要求整个电池组要符合短路保护、阻燃性能以及互认协同充电这些技术指标。应该说,咱们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以及后面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本质安全水平,减少电池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火灾事故的隐患,从而有力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强制性标准发布之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一时间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在国内电动自行车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比较集中的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等重点地区召开了系列强制性标准宣贯和解读的会议,详细地阐释了标准中相关的技术条款的规定,指导生产企业准确理解标准的内容,并且尽快按照标准的要求组织技术工艺的改进,希望他们能早日地生产出符合咱们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锂离子电池的产品。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定期跟踪国内生产企业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企业有序地开展生产,始终符合标准的有关要求。同时,我们也要密切地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这边尽快将咱们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管理范围,完善我国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监管的体系,从根本上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
主持人:我们知道,当前电动自行车的整车、电气线路、充电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那么在这个方面,我们又是如何提高其本质安全的?能否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李强:您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我们知道,这次安全整治行动之所以叫做全链条整治,就是要求我们不能就事论事、就一个问题说一个问题,而是要坚持系统思维,全面地梳理、剖析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电池产品在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且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部署和安排,经过我们对近期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进行深入的梳理,我们发现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包括了电池安全、电气安全、充电安全以及和整车相关的行驶安全和机械安全等四个方面的因素。针对这些安全隐患和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始终坚持标准先行,加快了相关标准的制修订的步骤。
接下来,我就按照四个方面的安全给大家汇报一下我们近期开展的一系列的工作,以及取得的进展情况。
首先,针对电池安全,我刚才已经介绍了,我们已经修订并且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最新版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我在这儿就不详细说了。
关于第二条,电气安全。大家也知道,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事故很多也是因为电气线路的老化以及短路这些因素造成的,针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年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以来,就对2022年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也就是这个标准,我们组织进行了修订,重点是强化了电动自行车内部的导线、载流能力以及防短路等电气安全的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强化,目前已经形成了标准的第1号修改单。刚刚,我们也完成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环节,目前我们正在对公众的意见尽快地加以处理,希望早日报给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和发布。
第三点,关于充电安全。我们经过对事故的梳理发现,很多火灾事故是由消费者使用了质量不过关甚至假冒伪劣的充电器所引发的整车的燃烧事故,这些充电器可能在防过热、阻燃、防短路等等性能上达不到要求,因此,我们今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我们也是及时地组织对2022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也就是这个标准,我们进行了修订工作。这次修订重点是对充电器的温升、过充切断等等安全项目加以明确。同时,我们在这次的修订稿里面也增加了充电器的唯一性编码,还有我们要求在充电器的外壳上增加一个耐高温永久性的标识,目的是为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以后,便于事故调查人员对充电器的型号进行追溯,查找火灾事故产生的原因,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目前这个标准,我们已经完成了文本的起草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程序,标准已经把报批稿报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等待批准和发布。这是第三个,充电安全。
第四个,关于整车安全我们也是把整车安全的工作作为我们全链条整治的重中之重。今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我们对2018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出了修订的立项计划,也就是这个标准,这个标准修订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所以,这项工作也是我们整个全链条整治当中的一个重点中的重点,我们希望在这次修订过程中,能够提高电动自行车整车以及相关部件的防火阻燃的性能要求,同时优化关键零部件防篡改的技术性能。另外,还要强化企业的质量保障责任,从而在确保产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我们希望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合理出行的需要,减少因为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主持人:前期,我们在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及锂离子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上了解到,国家将建立电动自行车和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白名单,您能否可以跟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李强:好的,感谢您的问题。因为我们考虑到全链条整治行动不光是要提升产品的质量,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我们要借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行业和企业的管理,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把电动自行车和锂离子电池的行业规范公告管理也作为了本次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重要一环。今年4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这个公告文件。同时,在今年6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修订之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我今天也是带来了。制定和发布这两份的规范条件以及后面的规范公告管理工作,也就是您刚才提到的这个白名单制度,我觉得主要是有三方面的目的或者说考虑:
第一,从企业的层面看,通过实施规范条件,能够有效地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还有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企业实现规范的生产、经营,加强技术方面的创新,提升质量管理管控能力,以及自身的本质安全水平。
第二,从行业层面,通过我们实施规范条件并且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能够在行业里树立起一批正面的典型或者说行业的标杆,咱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三好学生,发挥优秀企业的奖优限劣的作用,引导广大的行业企业向这些优秀的企业学习,推动产业向更健康、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第三,从市场层面来讲,我们发布了这些白名单的企业,这些优秀的企业,也给消费者和广大的经销商一个明确的信号,指导他们更便于去选购优秀企业生产的这些优质的产品,从而提升整个行业所有产品的整体的质量水平。这是我们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意义。
从内容上看,《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主要是从企业的生产布局、工艺装备、质量管理能力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要求。新修订发布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是与我们刚才介绍过的今年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做了一个衔接,而且提升了部分产品的性能指标的要求。同时,在文件里面明确了今后发布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公告的过程中,我们将明确地单独地标注出生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企业,从而给社会和消费者一个明确的信号。
这是以上两个规范条件的内容。
规范条件发布以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目前已经启动了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申请工作。同时,也在酝酿和启动第八批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的申请工作。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之后,我们将组织相关的专家,对这些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文本审核和现场核查,经过这一系列的程序,最终完全符合规范条件规定的这些企业,我们将分批次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相关部门联合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最后咱们社会见到的名单,也就是您刚才所说的这个“白名单”。白名单发布之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会同相关的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各省政府的相关组成部门,对企业实施执行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列入咱们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也不是一劳永逸、高枕无忧的,他们要持续地保持符合规范条件的状态,一旦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有不符合规范条件的行为,我们要责令这些企业尽快加以整改,如果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对不起,我们就会再次以公告的形式把这些企业从公告名单里面撤销,从而形成一种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规范公告的管理制度。
主持人: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现有老旧蓄电池保有量非常大,是引发火灾事故的主要领域。那么,在化解老旧蓄电池风险隐患方面,我们又有什么考虑?
李强:感谢您的问题,您这个问题问得确实非常关键。
在全链条整治开始之前,有关部门就认识到,已经达到使用寿命的老旧锂离子电池,这些电池都面临着淘汰和报废的需求。一旦这些集中出现的成批量的电池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仅有可能会在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产生燃烧或者爆炸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因为流入到非法的电池组装的小作坊,经过翻新之后又改头换面,以新电池的形式再次流入销售市场,卖到老百姓的手里。如果这种情况发生的话,本应该通过全链条整治行动消除的这些安全隐患,不光没有消灭,反而会得到二次的放大。所以,针对这个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地未雨绸缪,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着力构建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的管理体系。
具体来说主要是分为四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第二,做好体系建设。第三,明确责任主体。第四,推动组织实施。
关于顶层设计方面,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应该说是咱们整个回收体系建设的一个顶层设计文件。这个文件中,我们明确了从事老旧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等各个环节参与的主体,以及这些主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另外,相关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关的主管部门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这个是顶层设计方面。
建设回收体系方面,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指南》。在这个指南中,我们明确要在全国建立起网络化的回收处理的体系,我们明确了回收体系建设应该遵循的原则,可选用的不同的建设模式,比如说企业自建、相关的企业共建、委托第三方建设,这些不同的建设模式。同时,也规定了建设过程中应该遵循的要求。这是体系建设方面。
第三,明确责任主体。我们目前正在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这个《规范条件》的目的是想充分利用目前已有的这些有资质、有能力的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正规企业的作用,让他们承担起做好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离子电池综合利用的这项工作的责任。
第四,推动组织实施。目前我们正在指导各省区市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刚才说的三个文件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建设适合当地特点的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电池的回收体系,要求要提高回收体系的可及性、便利性和安全性,做好来自不同回收渠道所收集来的废锂离子电池的相互的衔接,以及整个从检测到报废,到回收,到运输,到综合利用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的衔接。
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我刚才说的这些文件陆续地发布,我们建设的各个体系逐步地完善,今后我们希望消费者就可以到自己所在地周边的检测和回收网点,对自己使用的老旧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程度的检测评估。经过检测,达到这些报废条件的锂离子电池就可以交给这些网点直接进行回收。这些网点回收之后,通过专有的渠道集中汇集到专业的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规范化的处理,从而实现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应收尽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
(责编:梁秋坪、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