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价格”可以理解,但不能任性

发布时间:2024-12-01 00:26:50 来源: sp20241201

  离春节只有不到10天了,洗车卡停用,春节期间洗车涨价,似乎成了不少洗车行默认的规则。镇江消费者许先生投诉反映,他1月18日到丹阳市北环路丹化集团对面的一家洗车行洗车,洗车过程中,商家在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口头要价50元,而平时只有20多元。(2月3日《扬子晚报》)

  马上就是龙年春节了,按照惯例,每年的这个时候,包括洗车、理发、家政服务等行业,都会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这被称为“春节价格”。绝大多数消费者,对此也能够理解。毕竟马上就要过年了,一方面当大家都在忙着过年的时候,这些服务行业的从业者,还在继续为大家提供服务,价格上涨一点,挣的也算是“辛苦钱”;另一方面,春节期间,这些服务行业的企业,也要给劳动者发奖金、红包等,经营成本上升。

  然而,即便消费者能够理解,但是一些企业商家的做法,仍旧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和质疑。有的企业商家距离春节还有一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就开始执行“春节价格”,而春节结束一个月乃至更久,却迟迟不愿意放弃“春节价格”。还有一些企业商家,在执行“春节价格”时不进行明码标价,等到消费者头发理完了、车洗完了,才告诉消费者价格上涨了,自然会引来消费者的不满。

  消费者对一些服务行业的“春节价格”表示理解,商家却不能滥用“春节价格”,否则不但会引发纠纷和矛盾,还会损害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导致一些老客户流失,得不偿失。

  像理发、洗车等服务行业,通常会给消费者办理会员卡,那么在办理会员卡的时候,就应该和消费者做出明确约定,比如节假日能不能使用会员卡,如果允许使用,要不要补钱等。如果办卡时不做约定,到了春节期间又不准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显然就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样的道理,不管是理发还是洗车、家政服务,如果商家要在春节前夕执行“春节价格”,也要在店铺显眼的位置,或者是以书面、口头的方式,提前告诉消费者,然后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如果之前不予告知,不进行明码标价,等消费者理了发、洗了车以后才告诉已经涨价了,要求消费者按照新的价格来付款,这同样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经营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定价。因此,服务行业春节期间适当的涨价并不算违规,但价格调整必须明码标价,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一些行业协会,也应该对本行业的商家春节涨价的时间、幅度进行规范,避免涨价时间过长,涨价幅度过大,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和健康发展。

  羊城晚报 苑广阔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