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障群众诉权(人民时评)

发布时间:2024-12-05 09:30:43 来源: sp20241205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民法院,有一个流动的“马背法庭”,毡房里、牧道上都能看到法官们服务牧民群众的身影。当地牧民群众居住分散,人民法庭就随牧民而动,将法庭“搬”到牧民毡房边,巡回立案、就地开庭,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哪里有司法需求,司法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如今,像福海县人民法院流动法庭这样便利群众立案的渠道越来越多。在一些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地区,人民法院通过“马背法庭”“背篓法官”“流动车载法庭”等,提供巡回立案等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开通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绿色通道”;推动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有效减轻群众奔波诉累……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人民法院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现场立案、“掌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立案等立体化便民立案模式,立案渠道更加顺畅、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平均每分钟“掌上立案”79.8件,同比增长30.4%,32.6%的立案申请在非工作时段和非工作日提交,当事人立案满意度从2022年的80%提升到2023年的93.8%。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然而,司法实践中,一些基层法院不立案、拖延立案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例如,民事案件起诉条件之一是“被告明确”,在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与他人相区别的被告信息后,有的地方法院仍要求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才能立案。但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网络交易纠纷中,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很困难。类似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等问题,既损害群众诉权,也影响司法形象。

  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群众诉权,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各类变相不立案问题必须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整治力度。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不立案”投诉对下督办机制,每日下发督办通报,对于投诉较多地区,开展重点督导、查摆整改。与此同时,建成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全景展现全国法院立案数波动情况,预警通报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进一步强化跟踪监督,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真正见到实效。

  保障好群众诉权,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还要在优化司法服务上着力。实践中,有的当事人误以为只要提交立案材料,法院就应当立案,如果释明引导不到位,就容易引发误解。最高法督办的一起案件就是这种情况,因李某提交的立案材料不能明确被告身份,法院依法驳回立案申请,但案件承办法官释明引导不到位,引发了当事人不满和误解。对此,要以“如我在诉”的决心,压实立案工作人员的释明引导责任,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协助当事人与有关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以更高水平的诉讼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立案是审判的前提,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面对人民群众期待,坚持司法为民,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定能更好保障群众诉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23日 05 版)

(责编:牛镛、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