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7:26:15 来源: sp20241114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RCEP以东盟为主体、以发展为导向、以包容为特点。正式实施两年多来,RCEP初步显示出其在促进区域经济合作进程、提升本地区经济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中的重要作用。未来几年是RCEP全面实施的关键时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着力提升RCEP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总体来看,中国与东盟原产地规则利用率偏低,成为充分释放RCEP红利的突出矛盾。例如,2022年越南RCEP出口规则利用率仅为0.67%,这一水平低于当年越南对自贸协定的平均出口利用率(33.6%);泰国2022年和2023年RCEP出口规则利用率分别仅为1.9%和2.7%;马来西亚自2022年4月至2024年2月,享惠出口货值仅占其对RCEP市场总出口的0.07%;初步测算,2023年中国企业出口、进口规则利用率分别为4.21%、1.46%。若RCEP原产地规则利用率明显提升,东盟与中国将进一步获益。为此,RCEP智库要研究提升规则利用率的相关问题。
推进RCEP框架下中国—东盟自贸进程。未来几年,以RCEP为基础争取实现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进程的重大突破,形成以“小多边”引领“大多边”、“大多边”促进“小多边”的RCEP合作新格局。中国加快推进向东盟的高水平开放,不仅将实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重大突破,而且将为RCEP的全面实施与不断升级注入重要动力。
在RCEP框架下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谈判进程。中日韩GDP、制造业增加值占RCEP区域80%以上,进出口额占RCEP区域50%以上,是推进RCEP全面实施的重要动力,三国已从RCEP全面实施中获得红利。面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调整、重组的大趋势,努力实现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突破,加快形成更高水平、更广范围的三边合作机制,不仅有利于巩固RCEP合作成果,也将推动形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格局。
建立RCEP协调机制。争取尽快完成RCEP秘书处设置安排并实质性运行,以及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监测和分析区域贸易发展状况;协调推动原产地规则从“部分累积”向“完全累积”的过渡、服务贸易向全面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升级等重点事项的后续谈判,并为实施协定以及相关合作项目提供便利服务;增进RCEP各经济体间合作关系,推动RCEP规则在各国落地实施等,协调推进各成员国强化在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监管透明度等方面的立法与公平执法;适时启动RCEP成员国在服务业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互认磋商等。同时,委托RCEP区域内智库开展独立研究或联合研究,提出RCEP未来10年的发展规划。
推动RCEP扩容。目前,中国香港、斯里兰卡、智利已经提出加入RCEP的申请。在RCEP原有成员架构的基础上,应适时推进RCEP扩容。
发挥RCEP智库联盟的智力支持作用。2022年9月,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发起成立RCEP智库联盟,截至目前有13个国家的18家智库参与。高水平实施RCEP,需要区域内相关智库携手发挥智力支持作用,围绕RCEP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研讨和国际学术交流,推动RCEP能力建设等。
(作者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