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一“抖”就跳到广告 让人反感的流量有意义吗

发布时间:2024-12-13 13:36:36 来源: sp20241213

  打开手机,启动软件时轻微晃动,屏幕上立刻就跳转到第三方购物软件;软件使用过程中离开片刻,返回时广告会再次弹出;试图点击关闭按钮,却还能继续跳转到广告……近日,不少用户吐槽手机软件广告的不良体验。

  手机软件广告惹人烦,这不是新问题了。此前,针对App开屏弹窗信息“关不掉”“乱跳转”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进行了整治,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不过,一些软件弹出广告诱导点击的手段不断“升级”,让用户越来越防不胜防。比如,不少网友吐槽,自己在行走时轻微晃动手机,就会被强行跳转到第三方App;此外,软件又“发明”出上滑广告、前倾广告、扭一扭广告等模式,让用户用个手机也如履薄冰,生怕一动就跳转到莫名其妙的链接。

  手机软件发布广告,本是正常商业行为。但是,不顾用户体验甚至违背用户意愿强行推送广告,就越过了“正常”的界线。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很明显,那些明明点击了关闭按钮,却反而跳转到第三方链接的广告;那些虽然有关闭按钮,却强制要求过若干秒以后才能关,用户再着急也只能等着的广告;那些晃一下就跳转的广告,都涉嫌违反以上规定。难怪不少网友对这类广告深深厌恶,戏称它们是电子“牛皮癣”。

  关不掉、乱跳转的广告,不光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还涉嫌侵犯用户隐私。“摇一摇”等互动类广告离不开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这些个人数据的使用是否取得用户授权?软件是否存在违规收集信息、过度索权等问题?都必须调查清楚,厘清责任所在。如此,才能更好保护用户权益,不用担心自己的隐私数据被当成引流的工具。

  2022年10月,华南理工大学一名大学生起诉某社交平台“摇一摇开屏广告”没有关闭功能,主要依据就是涉事App并没有申请使用自己手机的陀螺仪、加速度传感器权限,却在弹出广告中使用了对应权限。可见,“摇一摇”等互动广告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缺失。

  在上述案例中,因涉事社交平台在开庭前对被起诉的技术设置做出了整改,法院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但是,法院认定了被告确实侵害了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自主选择权。

  这个案例也给广大网民以启发。面对关不掉、乱跳转的手机软件广告,用户应提高自我维权意识,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加手机软件运营商的违法成本,让他们在设置引流陷阱时处处碰壁,从而减少误导、诱导用户的行为。

  当前,手机和手机软件都已成为大众不可或缺的日常工具,电子“牛皮癣”式的广告,严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也涉嫌侵害个人合法权益,决不能听之任之。广告法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手机软件的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执法力度,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对于投放这些广告的商家来说,即使借此吸引了一些流量,但实际转化用户的意义极其有限。以用户反感为代价的流量,无异于饮鸩止渴。真正有眼光的企业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土土绒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