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民营经济25条”看未来民企融资三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4-11-21 22:30:39 来源: sp20241121

  (经济观察)从中国“民营经济25条”看未来民企融资三大变化

   中新社 北京11月27日电 “民营经济25条”正式落地。为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国央行等八部门27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后,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连续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此次通知延续了之前的政策基调,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进行精准发力。在此背景下,未来有望出现三大变化。

  一是服务民营企业有了明确目标。从通知内容看,在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中金公司研究部首席宏观分析师、董事总经理张文朗表示,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对于民营企业的服务目标,要求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并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民营企业的业绩考核要求,这有利于从激励机制上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服务。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服务部联席负责人王正国直言,通知要求制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年度目标,增强了绩效考核中对民营企业支持所占权重,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和支持力度。

  二是畅通融资渠道从全方位推进。“融资渠道上,通知从贷款、债券、股权三种途径对支持民企融资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王正国说。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在贷款方面,通知要求实施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

  在债券方面,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提效,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的配置,并提出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

  在股权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明确指出支持民营企业赴境外上市,支持民营企业并购重组,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突出私募股权市场定位。此外,通知还对完善票据市场、应收账款确权、加强融资担保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文朗表示,通知还提出要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既要支持“引进来”,完善跨境投资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和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相关试点,也要助力“走出去”,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贷户拓展行动,为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服务。

  三是金融机构服务积极性要提高。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中银国际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肖成哲表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已提出多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通知进一步推进对于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解决金融机构的“敢贷愿贷”问题。

  一方面,继续推进和深化此前颇有成效的结构性货币政策,通过继续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延长和优化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促进相关领域的融资规模持续增长、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另一方面,积极拓宽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帮助金融机构稳定负债端、夯实资本实力,进而提升服务实体的能力。

  王正国称,为达成上述政策目标,还应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四方合力。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纽带,发挥着重要作用。通知强调应深化合作对接,工商联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市场、有效益、信用良好的优质民营企业名单,建立健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与工商联系统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强化正向引导、信息共享等政策配套,以高效满足民营企业融资、融智等各类金融需求。(完)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