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吕梁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4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发布时间:2024-12-21 12:39:36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太原4月23日电 (吴琼)山西23日公布吕梁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42名公职人员被问责。

  山西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山西省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18名企业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4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18人中,永聚煤业实际负责人韩文明、矿长马峰、安全副矿长申文文、机电副矿长马建国,东泰公司副总经理闫展望,陈熙吊篮公司总经理陈瑞强等10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茂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吕梁市离石区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孙宏勇、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冯鹏虎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同时,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吕梁市、离石区、城北街道党委政府及能源、住建、消防救援、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矿山监察等部门的39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吕梁市委书记孙大军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吕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勇政务警告处分;给予离石区委书记廉海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离石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海文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高艳龙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曲晓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事故发生后,山西迅速开展事故救援,稳妥有序做好善后处置,组织召开多次省委、省政府会议,研究部署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工作。全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扎实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专项行动,以严的基调、紧的状态、深的精神、细的举措、实的作风,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持续深入抓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