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思想纵横)

发布时间:2024-11-30 15:11:45 来源: sp2024113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个坚持”原则,其中一条是“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是坚持系统观念的重要内容。活力是人民群众在社会活动中呈现出的创造力和生命力,是社会进步的驱动力。秩序是一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状态,是社会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活力和秩序并不是非此即彼或此消彼长的关系,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有着良好秩序,呈现活力和秩序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并且能够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

  在改革中,处理好活力和秩序这对关系是一道难题。改革是对生产关系的调整、上层建筑的完善,意味着破除旧体制、建立新体制,这一方面会激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池春水”,另一方面也会带来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等的急剧变迁,导致社会稳定方面的诸多难题。放眼世界,中国能在短短40多年时间内推动这么大范围、这么大规模、这么大力度的改革,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其中的关键在于我们党在改革进程中始终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活力和秩序的关系,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策略、举措等实现活力和秩序的动态平衡。

  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活力与秩序的有机统一,始终是我们党追求的重要目标。比如,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一照一码”在全国铺开,材料、跑腿越来越少,办事效率越来越高,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激发了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同时,通过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等,推动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再如,通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既极大激发了不同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使人们能够在诸如“小院议事厅”“社区议事群”等平台畅通有序表达意见和诉求,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今日中国,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新企业不断设立,处处迸发着活力、处处孕育着希望。同时,近年来我国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8%以上的高水平。这是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前进道路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在当前世界经济整体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亟须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我们要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坚决破除妨碍活力释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使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发展新优势不断塑造。比如,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让更多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创新活力;等等。要通过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让全社会创新创造潜能充分迸发。

  改革越向纵深推进,更多深层次矛盾和复杂问题就会日益凸显出来,推动社会和谐有序发展也会遇到更严峻的挑战,必须进一步把握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实现活而不乱、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比如,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激发人们参与改革的动力和热情,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创造活力满满又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要科学有效处理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在激发活力中保持秩序,在保持秩序中激发活力,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13日 09 版)

(责编:岳弘彬、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