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1:27:24 来源: sp20241230
中新社 南京12月10日电 (徐珊珊)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学术研讨会10日在江苏南京举行,各领域专家学者围绕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新理念、新发展,进行广泛研讨交流。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指出,数字科技的蓬勃发展,给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人们所享有的权利也不断受到各种数字化的挑战。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出并确认体现宪法价值的数字人权,同时加强数字人权立法、法律修改与法律解释工作。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芳称,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数据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保障数据全球自由流动的同时,个人数据权利也获得了保障,数字人权成为数据治理的共同语言。她认为,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数字社会是数字人权的终极目标。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就“数字时代人权研究的模式”作主旨发言。他提出,在数字化时代,人权治理的整体构造呈现内在统一性和外在互补性,在此背景下,“系统际”关联为人权治理在数字时代的演化提供了一种理想模型。
“以智慧教育为显著特征的全球教育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刘璞说,智慧教育时代,受教育权的自由权属性彰显。教育法典编撰工作应积极回应优质教育、全民终身教育、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等问题。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管华表示,人工智能在给教育带来诸多机遇的同时,也给其带来了隐私泄露、数字鸿沟等挑战。在智能时代,教育法律关系既保持了传统核心内容,又应当有对应的变革。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鲁广锦认为,数字时代出现了“数据主义”“数字化生存”以及“信息自由”等理念。这些理念与传统的人文主义、人权观念以及发展理念有何相同与不同,如何看待这些理念、如何认识数据时代人的主体性等,都是需要加以考虑的问题。(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