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上半年为5万余名劳动者追回近4亿元

发布时间:2024-11-10 00:42:51 来源: sp20241110

  广州发布欠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上半年为5万余名劳动者追回近4亿元

  羊城晚报记者 周聪 通讯员 穗人社宣

  8月27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广州四类欠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2024年,广州市创新源头治理欠薪措施,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办案,推动根治欠薪工作纳入综合网格工作内容。上半年,广州市人社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38986户,为约5.2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约3.95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0件;向社会公布19家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信用广州”平台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2户。

  案例一:拖欠工资拒不改正,被罚款10000元

  今年1月,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增城区荔城街某工程项目工人工资问题。经查,四川某建筑有限公司拖欠该工程项目闫某某等18名劳动者工资合计494368元。

  2月2日,增城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支付工人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4月12日,增城区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支付18名工人工资494368元。同时,对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家具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4年1月2日,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广州某家具有限公司存在欠薪问题。经查,该公司拖欠33名劳动者2023年1月至12月工资共计71.6244万元。

  1月15日,花都区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在此期间,花都区人社局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实际经营人何某配合解决问题,但其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无法处理欠薪问题,属于欠薪逃匿的情形。

  1月19日,花都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法条链接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有拒绝调查、逃匿或者转移、隐藏、销毁证据等行为,依法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有关行为涉嫌犯罪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案例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逃匿,老板被判刑

  2023年2月22日,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白云区公安分局移送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经区公安分局审核后,由案发地白云区公安分局嘉禾派出所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侦查,陈某(男,四川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被列为全国在逃人员。2023年7月9日11时许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将嫌疑人陈某抓获,2023年7月14日将嫌疑人陈某押解回穗做进一步调查。2023年8月1日,陈某被批准逮捕;2023年9月25日被提起公诉;2023年11月14日陈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