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严防大股东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

发布时间:2024-11-16 14:00:57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社 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备受关注。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21日说,将重点对此类金融机构主要股东行为加强监管,“严防大股东操纵(中小金融机构)、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

  在国务院新闻办当天举行的发布会上,肖远企介绍,截至6月末,中国共有中小银行(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3830家,资产115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占整个银行业总资产的28%;贷款余额62万亿元,近80%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中小保险公司163家,总资产9.7万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30%。

  他强调,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小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经营指标和监管指标都处于健康合理区间。

  谈及下一步工作,肖远企表示,在改革方面将不搞“一刀切”,坚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原则。在监管方面,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设,加强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约束和外部监督作用;要加强行为监管,不管大股东小股东,要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来决策,同时加强对董事、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管。

  肖远企还提及,中小金融机构要找准自身市场定位,要聚焦主责主业,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资源禀赋,盲目追求过快的速度、过大的规模、过于复杂的业务,要重点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乡村振兴、社区和本地。“真正把这些优势发挥出来,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对于地方金融机构会否加速重组布局,肖远企回应称,区域金融布局一直在做,不存在快和慢的问题,主要是根据当地经济金融总量、变化趋势、金融需求情况来优化布局,根本目标是金融供给、金融服务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金融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