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09:07:40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杭州7月4日电(郭其钰 杜敏瑷)杨某某注册多家公司,招募大量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并通过操纵网络水军“养号”1200余个,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任务金额合计900多万元。
7月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判令杨某某等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1200余个虚假账号,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00万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2021年至2022年5月,杨某某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操纵网络水军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实施包括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游戏作品、商品的宣发等正面点赞、转发、评论,以及通过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删帖,以降低针对特定作品、商品的负面信息热度的业务。
经调查,杨某某等共“养号”1200余个,完成“转赞评”“直发”任务24万余条,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900多万元。
此前,杨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已被刑事判决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行为扰乱了网络舆论环境和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破坏了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络虚假信息不仅误导社会公众认知,煽动社会情绪,更是对网络信息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有偿删帖把网络信息当作可以售卖的商品,既扰乱了互联网运行秩序,也损害了公众的言论权、知情权。”该案审判长、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陈增宝分析说。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博导张凌寒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案中法院对网络虚假信息的认定标准突破了传统界限,站在互联网平台和用户视角考虑普通网民的认知和需求,将通过技术手段操纵信息呈现的行为纳入虚假信息的范畴,体现了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全面把握,有利于捍卫民众的合法权益与对网络空间的信任。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检察机关出于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请示立案。对于法律未明确列举的公益诉讼类型,司法机关主动行使职权,捍卫网络公共秩序与民众合法权益。(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