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08:44:24 来源: sp20241215
本报讯 “孙法官,诉讼保全太有效了!自从摔伤落下残疾,我只能在家里待着休息,家里的担子全压到了妻子身上,有了这笔赔偿款,我们总算能缓一口气了!感谢您帮助调解,感谢法院帮我们渡过难关!”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工伤致残的劳动争议纠纷。法庭上,拿到被告当场履行的20万元现金,老刘感激地对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孙吉旭说道。
2020年年初,老刘入职某公司从事电信线路架设工作。当年12月,老刘在架线时不慎摔落受伤,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但公司并没为老刘交纳社保,人身意外保险赔付款项也未支付给老刘。经协商,老刘和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对医疗费用及工资等相关款项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公司并未如期履行。在讨要未果后,老刘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因不服仲裁裁决,老刘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公司股东杨某通过简易程序快速注销了公司。孙吉旭发现后,将杨某传唤到庭询问情况,杨某称公司是委托他人管理的,注销公司并非其有意为之,并向法庭承认错误。孙吉旭严厉训诫了他这种破坏诉讼秩序的行为,并依法变更杨某作为本案被告参与诉讼。
见杨某认错态度较好,孙吉旭对其晓之以理,最终他同意与老刘进行庭前调解。然而在调解过程中,杨某明确表示:“我只给15万,而且得分两年给,不同意的话法院该判就判,反正我名下一分财产也没有!”
面对杨某强硬的态度,孙吉旭向老刘释明,如果杨某名下确无财产,老刘很可能面临判决难以执行的风险,并告知其有申请财产保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同时说明相应的法律风险。老刘经过详细了解和充分考虑后,向法院提交了诉中财产保全申请。收到申请后,法院第一时间审查材料,迅速冻结了杨某的个人账户。
眼瞅着银行卡里一笔笔款项有“进”无“出”,“嘴硬”的杨某态度发生转变。他主动找到老刘,表达调解意愿,又联系孙吉旭,表示账户冻结已经影响他正常生产经营,希望法院能再次帮忙调解,尽快解除保全。最终双方在庭上达成调解协议,老刘要求因工受伤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及后续治疗费用一揽子处理,杨某当庭一次性支付20万元。拿到等待了近三年的赔偿金,老刘随即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解除了对杨某的全部保全措施。案件化解后,双方当事人对孙吉旭的专业素养和敬业态度给予了高度赞扬。
该案是怀柔区法院将“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贯穿立审执全流程,锚定执源治理,充分运用诉讼保全机制促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的生动体现。“调”民之所需,“执”民之所盼,以“情同此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以高效能动履职为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
(周洁 项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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