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2 06:14:10 来源: sp20241102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的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会断案,更要善于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做好人民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强调,“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办好,就离不开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如何做好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作为一名法官,须要清楚“为什么要接待”“如何接待”“接待后做什么”三个问题。

  为什么要接待?来访接待工作是法院倾听群众呼声的通道之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的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会断案,更要善于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做好人民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一是案件裁判的需要。相较于庭审的程序化,接待当事人能够面对面沟通,更利于当事人敞开心扉,帮助我们进行证据核实、查清案件事实、分析争议焦点、确保准确适用法律。把疑点说深讲透,裁判结果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是判后答疑的需要。法官接待当事人对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判决结果进行答疑,通过释法明理,消除当事人心中的疑惑,从而“案结事了”。对于因“不告不理”原则而未能在法庭上审理裁判的当事人的疑问和诉请,也需要法官进行释明,指导其依法救济自身权利。三是信访工作的需要。“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信访工作条例》第三条强调“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信访工作必然离不开接待。通过接待厘清信访人的诉求,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明理、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怎样做好接待工作?以笔者多年的群众接待工作经验,做好接待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做好详尽、周全的准备,这是做好接待工作的前提。法官需要提前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全面了解当事人涉案情况,提前做好释法明理的准备,预判当事人的疑问和矛盾焦点,确保接待过程中有的放矢。其次,接待过程中要态度和蔼、张弛有度,避免接待效果适得其反。要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答疑解惑、疏导情绪、释法明理、化解矛盾。

  2022年七月的一天,法院来了一名男子,自称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不服判决结果要信访。得知情况后,笔者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试着安抚他的情绪:“你要以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端正态度,这样闹解决不了问题。”起初男子并不理睬,依然“我行我素”。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气温逐渐升高,在场人员都已汗流浃背。看着满脸通红的男子,笔者递给他一瓶矿泉水,同时继续对他的诉求进行释法明理。坐在凳子上的男子“迟疑”了一下,然后接过矿泉水,一饮而尽。“谢谢!”喝完水后,男子逐渐平静下来,“没想到法院的法官那么快就到门口来接待我,也没想到法院那么人性化,关心我的身体健康。”后续男子再度来到法院,按要求提交证据材料,理性表达了诉求。

  笔者亲身经历的这件事说明,要做好接待工作,既要耐心向人民群众释法明理,也要及时传递出司法温度。

  接待完成不意味着“结束”。接待人民群众不能“一接而过”,要重视做好接待的后续工作。对于接待笔录、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要及时梳理、妥善保存,确保接待工作的延续性和可回溯性。接待完成后,要分析研判人民群众的诉求,并及时给予反馈。诉求合理的,要尽快解决或上报跟进、做好反馈;诉求不合理的也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今年3月,一名男子——某刑事案件被害人携带帐篷等生活用品,从外地来沪在法院门口要求发还被骗钱款。法官及时查阅相关案件卷宗材料和信访记录后,得知此前该男子也曾反映过相同的诉求,接待法官已告知案件尚不具备执行的条件。此次,法官在全面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以及历次接待情况后,再次接待了该男子,对案件目前执行情况进行释明答惑,并针对其诉求面临的现实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将执行到位的部分赃款予以发还,并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该男子表示法院的解决方式犹如“及时雨”,解决了他的实际困难,并于当天带着帐篷等生活用品返回老家。

  (作者单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责编:马昌、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