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6 18:59:51 来源: sp20241116
原先法庭上剑拔弩张的两方,不仅握手言和,还共同给法官发来感谢信——这样罕见的司法场景,不久前就真实发生在了中国,是中国司法智慧在世界舞台上的一次展现。
故事的两位“主人公”来头都不小,一边是英国老牌家电企业“戴森”,另一边是中国新兴家电厂商“追觅”,双方围绕吸尘器专利问题已争议4年之久,互相发起诉讼20多起。今年5月,曾经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的两家,终于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战略和解,并分别发来了感谢信。
追觅公司在感谢信中表示:“柯胥宁法官切实考虑各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并实质性化解了纠纷。”戴森公司也表示:“贵院的努力向世界表明了中国正日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为什么一场中国法院的调解,能做到让当事双方都满意?甚至还赢得了国际知名外企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的称赞?
首先因为这个案子确实“难上加难”。双方当事人均是有重要影响力的企业,各自拥有专业的法务和律师团队,不仅在国内均起诉过对方侵权,而且在德国等欧洲国家也有知识产权纠纷。而围绕同一专利认定的诉讼,中国与德国法院之间,甚至中国法院之间的裁判结果,都存在不同乃至相反的意见。即使是败诉方,当自认为掌握新证据时,也会努力尝试翻案。这意味着,就算最高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判决或许也解决不了问题,甚至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产生更多纠纷。正所谓“案结”容易,“事了”不易。
面对国际性难题,最高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们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充分运用中国司法智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实质解纷”。矛盾再大,双方也能找到利益共同点:经年累月的专利纠纷,耗费企业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成本,而一旦涉案产品被认定为侵权产品,相关的销售利润便很有可能成为赔偿依据,这也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带来了不确定性。只有真正解决问题、减少诉讼负担,公司才能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放到经营上。正是法官时时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才让一对“老冤家”重新坐到了谈判桌前。
事实也证明,中国的司法智慧有效且好用。和解不仅能达到诉讼目的,更能减少未来诉讼风险。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约定日后如有纠纷,将先经由对话平台充分沟通协商,而不是一纸诉状直接对簿公堂。这在一般的调解或和解协议中是很少能看到的内容,既最大限度减少了双方新的诉讼纠纷的产生,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的司法创新。
这种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思路,源于现代化的审判理念。今年7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明确了审判理念现代化的重要要求——
“要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
戴森、追觅达成和解,不仅是一次做实审判理念现代化的生动实践,还体现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更是中国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证明。
(责编:岳弘彬、牛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