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8 07:00:31 来源: sp2024112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何忠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忠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录用、工作调转、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忠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忠海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忠海简历
何忠海,男,汉族,1954年5月生,黑龙江双城人,在职大专学历,1971年4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嘉荫县委副书记,伊春市劳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劳动服务公司经理,伊春市政府副秘书长,伊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伊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伊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4年5月退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编辑:梁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