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文化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石

发布时间:2024-12-26 06:06:00 来源: sp20241226

  代表委员建议健全文化法律体系

  构筑文化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石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徐伟伦

  3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场“代表通道”上,全国人大代表、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讲述了他跟同事们抢救保护云冈石窟的动人故事。

  讲完故事,杭侃再次提到了“保护第一”。“文物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第一,加大科技力度,在保护、研究、展示和利用方面持续发力,做好文化遗产代际之间的传承,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杭侃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聚焦文化传承与发展话题,从立法修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科技引领等方面建言献策,积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推进文化立法健全文化法律体系

  文化既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又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因素。近年来,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文化相关法律相继出台并实施,奠定了我国文化法治的基石。

  “文化立法是确认和巩固一个国家、民族文化成果的基本方式。”全国人大代表、敦煌研究院保护研究部副部长汪万福指出,构筑文化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石,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而有效解决制约文化传承发展的短板和问题。

  “随着时代发展,尤其是数字技术的突飞猛进,目前与文化相关的法律难以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充分的规范保障。”在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付子堂看来,通过推进文化立法,促进以文化创新为核心的文化管理制度现代化,是服务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途径。

  付子堂建议加快制定文化基本法,既要充分保护国家、民族、集体、公民等多元主体的文化权益,确保集体文化权益和民族文化权益不与国家文化权益冲突,又要在保护企业、个人文化权益的同时,激发文化主体的社会责任意识。“具体来说,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立法的基本原则,并增加‘强制式’立法模式,提升文化立法对文化产业、文化企业、文化作品的强约束力,使其成为具有实践意义的基本原则。”付子堂说。

  谈到文化创新,付子堂建议,可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文化法律体系,推进完善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健全以数据确权为核心的各类标准和规范体系,促进文化管理制度现代化。此外,可通过制定文化基本法,推动文化创意和文化产权、文化融合发展、文化治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构建我国完备的文化法律体系。

  加快修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在建设文化强国的实践中,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备受关注。

  全国文物系统如何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赓续文明根脉,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全国政协常委,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文化艺术、体育界委员联组会上表示,要推动文物保护法修改,完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筑牢文物“应保尽保”法治屏障,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守护文明瑰宝。

  2022年7月,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召开。杭侃清楚地记得,这次会议正式提出了文物工作方针,从现行文物保护法中提出的16个字,变成了22个字,即“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

  在杭侃看来,新的工作方针从底层逻辑上有了变化,把文物看作文化遗产资源,并且能够从尘封的资源实现真正的活化利用。

  应当看到,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文物保护资金不足、基层执法困难、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保护文物的矛盾突出,等等。杭侃认为,这些问题都应当通过修改文物保护法予以破解。

  据了解,我国现行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11月公布,曾5次修正,2002年作过1次全面修订。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许多修法议案和建议,以法治推动文物事业全面改革发展。

  就在去年,2023年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新时代对文物工作新要求;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多措并举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违法行为。

  为真正贯通文物保护到文物“活起来”的链条,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杭侃还关注另一个重点,就是文化遗产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他建议为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转化利用提供更多的人才和学术支撑。

  “除了国家法律,地方也在加快立法和修法工作,《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条例》即将问世。”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文联主席陈智林认为,文化立法已经进入到一种良性循环和运转中,今年他将建议通过立法来保护优秀传统文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广汉认为,城市是文化遗产的集中承载地,但在相关调研中发现,仍有部分城市存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力度不够、历史文化资源没有充分利用等问题。

  对此,张广汉建议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保护文化遗产,并在城市建设中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程序前置,通过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评估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等措施,有效保护和保存城市中的文化遗产。

  加强科技引领释放文化活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文化数字化并非‘文化’与‘数字技术’的简单相加,而是要在深入挖掘符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文化内涵基础上,实现数字技术对文化创新的赋能。”付子堂直言,实践中还存在着文化数据产权不清晰、确权困难度较高等现实问题,这也严重制约着文化数字要素的形成和文化数据价值的挖掘,需要通过推进文化立法,加快建立健全数据确权的各类标准和规范体系。

  汪万福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制定颁布统一的文博数字化标准,让数字技术更好地助力文物“活起来”,“不仅局限于文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都可以参与到标准的制定中来,有了标准的规范,数字共享就会变得很顺畅”。

  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古籍馆馆长陈红彦看来,利用新技术,对于红色文献的保护与利用更显紧迫。“不少红色文献酸化严重,影响其继续生存,亟须推广脱酸技术应用,脱酸加固后的文献则应加快数字化进程,以数据库形式提供研究利用,减少原件动用,以利永久保存,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形式、渠道、技术手段,弘扬红色精神,延续红色基因。”

  在博物馆领域,数字化创新近年来赋予故宫新的活力,也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多现代表现形式。

  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党委书记都海江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国数字博物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数字博物馆将文化与科技广泛结合,有利于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都海江建议加快完善文物数字化标准,健全文物藏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博物馆评价指标体系等,推动更多数字化新标准的发布,推进国家文物数字资源平台建设,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文物资源活化利用。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