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发布时间:2024-12-23 03:00:01 来源: sp20241223

   中新网 4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日前,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其中提到,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打造“4+N”网络消费矩阵,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数商兴农庆丰收”“丝路云品电商节”4个全国性网络促销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系列配套活动。

  全文如下:

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数字商务是数字经济发展最迅速、创新最活跃、应用最丰富的重要组成,是数字经济在商务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商务各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实施路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更好推动商务各领域数字化转型,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创新数字转型路径,提升数字赋能效果,做好数字支撑服务,打造数字商务生态体系,全方位提升商务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助力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各领域全链条深度应用,促进模式、业态、产品、服务创新。以商务领域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带动先进技术落地和产品服务创新,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发展局面。

  ——坚持数据赋能。深度挖掘商务领域数据要素价值,加强数据对流通、消费、外贸、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等领域深度赋能,切实发挥数据要素对商务领域提质、降本、增效的支撑作用,打造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化新引擎。

  ——坚持融合发展。以数据、场景等为纽带,推动商务领域线上线下融合、城市乡村融合、国内国际融合,破除行业壁垒,鼓励跨界发展,有效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坚持扩大开放。深化数字商务国际合作,进一步丰富合作层次、拓展合作渠道、建设合作载体,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以商务领域数字化引领国际合作新优势。

  到2026年底,商务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商务规模效益稳步增长,产业生态更加完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国际合作持续拓展,支撑体系日益健全。商务领域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网络零售规模保持全球第一,跨境电商增速快于货物贸易增速,贸易电子单据使用率达到国际平均水平,数字贸易整体规模持续扩大。

  二、重点行动

  (一)“数商强基”行动。

  一是培育创新主体。打造一批引领创新的数字商务企业和产业集聚区。遴选一批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引导企业加大先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力度。培育一批商务领域数据服务商,多场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二是构建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数字商务监测评价体系,科学衡量和反映数字商务发展水平。开展数字商务全口径监测,加强央地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深化监测数据应用,形成数字商务动态指标,制定数字商务发展指数。建立数字商务评价体系,根据不同地区基础条件、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科学选取指标,制定评价方法,为评估成效、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加快商务大数据应用,健全央地协同的预警处置机制,提升内外贸、外资领域监测预测预警能力。鼓励各地方监测平台与商务大数据平台协同联动,实现大数据体系提质扩面。建立商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形成重要数据目录,提升数据处理者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扩大商务领域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加强移动端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四是强化智力支撑。充分发挥智库联盟、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支持作用,加强与数字商务领域专家学者沟通联系。支持数字商务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促进官产学研用协同,开展多层次、实用性数字商务人才培训。发挥数字商务领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打造一批数字商务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供求对接和资源共享。

  五是推动规范发展。建立完善数字商务标准体系,用好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引,加快商务数字化重点领域标准建设,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和品牌建设,促进数字商务质量提升。编制电子商务企业合规指南,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数商扩消”行动。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打造“4+N”网络消费矩阵,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数商兴农庆丰收”“丝路云品电商节”4个全国性网络促销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系列配套活动。鼓励发展数字、绿色、健康等消费,开展家居焕新、国潮焕新、场景焕新等网络主题促销,围绕新品体验、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医疗康养等打造一批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培育一批数字消费品牌。

  二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商贸服务业数字化发展。确认一批智慧商圈、智慧商店,指导商品市场开展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覆盖率提升。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推动生活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完善“老字号数字博物馆”,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

  三是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和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村直播电商相关活动,推动农产品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实施“数商兴农”,组织实施优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帮扶,培育一批区域特色网络品牌。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

  四是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以全球好物为我国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鼓励“丝路电商”伙伴国在我国电商平台设立展销专栏,支持地方举办国别电商主题周、驻华大使直播等特色活动,带动全球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引导电商平台设立外贸优品内销专区、专场等,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五是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数字化发展。打造一批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强物流全链路信息整合,推广使用智能仓配、无人物流设备,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使用,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指导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加强业务对接和数据共享,开展电商平台原发包装引领行动,加快电商领域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三)“数商兴贸”行动。

  一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推动贸易全链条数字化发展,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等,加快推进电子贸易单据应用和跨境互操作,培育外贸新动能。

  二是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方式。组织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平台和卖家出海等专项行动。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提升海外仓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拓展服务贸易数字化内容。实施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计划,培育一批以数字文化贸易为特色的品牌项目、出海平台,支持文化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数字文化贸易发展。支持电商平台创新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加强远程交付能力,开发海外服务市场。

  四是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每年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强化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成果落地。提升重要展览展会数字化水平,举办“云展览”,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等。

  (四)“数商兴产”行动。

  一是建强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培育一批深耕垂直产业的B2B平台。依托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特色数智化产业带,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出台数字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数字国际供应链平台,完善平台信用评价、国际物流、支付结算、信息服务、跨境数据流动等供应链综合服务功能。

  二是优化数字领域吸引外资环境。继续推动放宽电信等行业准入,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投资数字产业。出台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数字领域提出针对性开放举措。提升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度。支持北京、上海、天津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制定重要数据目录等制度规范,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三是扩大数字领域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商签落实多双边数字经济投资合作备忘录,引导数字经济产业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推动出海消费端平台和国内产业端平台协同,鼓励电商平台带动智慧物流、移动支付等产业链上下游出海。做好数字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编制年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等公共服务产品,积极做好数字领域贸易摩擦应对,维护我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对外投资便利化数字化,在全国推广使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

  (五)“数商开放”行动。

  一是拓展“丝路电商”合作空间。拓宽“丝路电商”朋友圈,推动与更多国家新建电子商务双边合作机制。推进现有机制落实落地,开展政策沟通、产业对接、地方合作、能力建设,拉紧与共建国家的贸易纽带。探索成立全球电子商务合作联盟。打造一批“丝路电商”地方合作品牌,鼓励地方发挥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对接。

  二是开展数字规则先行先试。立足自身制度框架,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指导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开展数字领域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制度型开放成果。落实“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工作方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制度型开放,培育功能性服务主体,推动38项先行先试举措落地生效,适时推广成熟经验。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推动达成一批数字经济合作共识。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进程。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加强上合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和多双边数字领域对话合作,拓展互利共赢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空间。落实并推广《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协议》,围绕贸易投资促进、政策交流、技能培训等推出一批合作项目。

  三、保障措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数字思维和创新意识,立足地区禀赋,用好用足现有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数据、人才、金融、物流、基建等领域配套资源力量。统筹用好现有财政资金政策,支持数字商务经营主体及重点项目,促进金融企业与数字商务企业对接,积极支持数字商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商务领域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防范数字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