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10:15:19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广州1月31日电(记者 蔡敏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妇女联合会31日举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15条,内容涵盖家庭教育指导适用情形、指导方式、指导效果评估,以及法院和妇联的各自职责分工等。《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等“三类情形”,可以就监护和家庭教育情况主动开展调查、评估,并可视情况通过“法庭教育、释法说理、现场辅导、网络指导、心理干预、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规定对离婚案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可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意见》鼓励法院和妇联联合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积极探索组建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化公益性机构建设,并着力建立“信息共享、定期座谈、要案会商、类案研讨、联动普法”等常态化联系机制,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表示,广东是全国常住人口第一大省,做好广东妇女儿童工作意义重大,要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行动自觉,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共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落地落实。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家事少年审判改革,密切家事调解、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合作,重视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以家事纠纷治理现代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广东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丽表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要以此次《意见》会签为契机,强化联动作用,共同探讨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针对性,织密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网”,让专业、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触及千家万户。
据了解,2023年,广东全省法院办理涉及家庭教育指导案件3132件,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91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361份, 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或者委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27次。(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