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 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24-12-24 15:28:34 来源: sp20241224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高清扬)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877万件,其中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成功441万件。说明人民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主渠道、主力军作用。

《意见》指出,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有效性。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

《意见》要求,要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覆盖县乡村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法理情相结合,防止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

《意见》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加强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向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加强新业态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要加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设立市、县两级“一站式”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合力化解市、县域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此外,《意见》从专业化和职业化两个方面,对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提出了要求,并提出建立青年律师参与人民调解机制。同时,《意见》强调要落实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