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原则上批准逾四十宗申请

发布时间:2024-11-22 12:17:57 来源: sp20241122

  新华社香港6月12日电(记者王茜)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12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答复议员提问时表示,入境处已原则上批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逾40宗。

  许正宇说,“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自3月1日起推出至5月底,投资推广署收到逾3000宗查询,主要来自潜在申请人及服务提供者。接获逾250宗申请,并已批出逾100宗申请的净资产审查,当中包括欧美和新加坡等地。入境处已就逾40宗申请作出“原则上批准”,让申请人以访客身份在港作出所承诺的投资。如接获的申请全数获批,预计可为香港带来超过75亿港元的资金,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发展优势。

  按新计划规定,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批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可以获得在港居留资格。许正宇表示,投资推广署及入境处会尽快处理申请,所需时间视申请人的资产类别、证明文件是否充足等有所不同。

  许正宇介绍,投资推广署会继续联同相关政府部门宣传新计划,包括向不同商会、国际持份者及家族办公室作出推广。投资推广署正计划在内地和海外,通过实体活动及网络研讨会,推广新计划以及香港作为家族办公室中心枢纽的竞争力和独特优势。

  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10月推出“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后于2015年1月暂停。去年2月发布的新一届特区政府首份财政预算案公布引入新计划,以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并吸引更多新资金落户香港。

(责编:王禹蘅、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