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就该参与春运场站交通保障而非“离场”

发布时间:2024-11-15 01:16:44 来源: sp20241115

  近日,有关网约车运营的话题引发关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决定,从2月4日起恢复浦东机场区域内网约车运营服务,市民乘客可通过各网约车平台在浦东机场区域内预约用车。此前,因禁止网约车在浦东机场揽客,引发热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鼓励网约车司机前往枢纽站场接单。北京市交通委也明确鼓励网约车参与场站交通保障。(2月4日新华社等)

  春运期间,机场等枢纽场站客流很大,对网约车需求明显增加。但几天前上海网约车却被禁止在浦东机场区域揽客运营,让人费解。与此形成直接对照的是广州和北京,如广州方面明确表示,2024年春运客流大幅增加,为加强接驳换乘服务,将协调网约车平台加大信息推送力度,鼓励网约车司机前往枢纽站场接单。

  禁止与鼓励,让北上广成为舆论焦点。虽然说每个城市“市情”不同,但在春运期间应该大同小异,比如枢纽场站都会有不少乘客希望乘坐网约车出行,网约车司机应该都享有在枢纽场站揽客谋生的权利。然而此前上海浦东机场,想乘坐网约车出行的乘客却无法实现,而网约车司机想在浦东机场揽客却被禁止。

  至于为何发布该禁令,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给出解释:2016年出台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就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在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揽客。此次禁令只是重申该规定而已。同时表示,浦东机场巡游出租车运力供应非常充足。即禁令不影响机场乘客出行。

  换言之,禁止网约车在浦东机场揽客,显然将网约车的市场份额留给了巡游出租车。出租车司机自然欢喜,但对网约车司机是否公平,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按说,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作为城市的两种公共交通工具,其市场地位应当是平等的,有关部门应一视同仁,不该区别对待。

  有意思的是,同在上海同为枢纽站场的虹桥机场、虹桥火车站却没有禁止网约车。有关部门的解释是,虹桥枢纽出于“因站施策”的考量,目前试点引进网约车服务作为运力补充,满足市民旅客的出行需求。由此看出,上海网约车在枢纽场站像“二等公共交通工具”,要么被直接禁止揽客,要么作为一种运力补充。

  坦率说,此前禁止网约车在浦东机场揽客不妥。其一,影响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公平竞争,损害网约车司机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其二,损害了乘客合法权益,即不能选择网约车只能选择巡游出租车,由于网约车存在“一口价”“优惠券”,比出租车便宜,禁止网约车揽客可能增加乘客出行成本。其三,涉嫌垄断。

  众所周知,行政垄断是我国反垄断法重点“反”的对象,该法专设第五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反观2016年的上海规定,以及此次禁令,明显不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所以,上海恢复浦东机场区域内网约车运营服务,是及时正确的纠错。无论从维护乘客权益角度来说还是从保障网约车司机权益而言,都该鼓励网约车参与春运场站交通保障而非“离场”。

  羊城晚报 冯海宁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