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4 21:00:55 来源: sp20241214
日前,在首轮山东、河南两省省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鲁豫两省签订第二轮《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3-2025年)》。这一协议进一步完善了两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本着逐步完善补偿标准、更加注重保护成效的原则,对原补偿协议进行了修订,实现“十四五”期间全时段全覆盖。
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2021年4月,鲁豫两省签订了《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搭建起黄河流域省际政府间协作保护机制,迈出了黄河流域省际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第一步。协议签署两年以来,黄河干流入鲁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按照协议约定,山东省作为受益方,累计兑现河南省生态补偿资金1.26亿元。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第一轮相比,此次续签协议更加科学、全面,更有利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指标设置上实现陆海统筹,补偿因子在原来地表水指标基础上增加了总氮指标,落实黄河流域上游省份保护海洋环境责任,形成上下游公平分担、协同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在补偿标准方面更加精准,水质类别补偿由原来的年度达标调整为月度达标,推动上游省份“以月保年”,保障黄河水质更加稳定;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推动建立覆盖黄河干支流的省、市、县三级上下游联防联控治理体系,为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新一轮黄河流域省际补偿协议的签订,将有力保障黄河流域豫鲁段水质稳步改善,实现陆海统筹、河海共治,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供示范。(记者赵秋丽、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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