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11-09 17:20:47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社 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进展。日前,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鹏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李鹏新生于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在青海省工作多年,担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2011年10月,他赴内蒙古履新,此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

  2016年,李鹏新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后兼任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等职。2021年,李鹏新不再担任上述职务。2023年12月,官方通报其被查。

  今年6月17日,官方通报李鹏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培植个人势力,搞“七个有之”。他还被指“卖官鬻爵,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腐化堕落”“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等。(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