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1:24:34 来源: sp20241231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记者沈慧)《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新闻办5月22日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负责人霍福鹏介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邮轮产业逐步恢复、持续向好。设计建造方面,国产首艘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已成功运营30多个航次,第二艘大型邮轮4月进入下坞总装阶段,标志着我国形成了大型邮轮自主建造能力。运营服务方面,华夏国际邮轮公司成立并落户上海,有关企业强强联合,共同打造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运营服务团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邮轮港口布局逐步完善,由北向南、从大连到三亚规划建设了13个邮轮始发港,接待国内外邮轮能力不断增强。消费市场方面,邮轮旅游迅速恢复,在内河、沿海及日韩等传统航线基础上,开发了东南亚等新航线。入境邮轮航线加快恢复,今年以来已有21艘国际邮轮在我国境内港口开展运营。
当前,邮轮旅游市场正继续逐步回升。据统计,去年9月国际邮轮复航后全年中外旅客运输量达10.7万余人次,今年仅一季度就已超19万人次,呈现快速恢复和增长态势。3月,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高峰时还出现中外邮轮“四船同靠”的景象。据邮轮游艇行业协会预测,今明两年我国邮轮旅游市场将全面恢复,进入产业发展新阶段。
伴随邮轮经济快速发展,由于相关政策不够明确,配套措施不够完善,一度出现供船物资上船难等问题,暴露出我国在国际邮轮靠港补给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瓶颈和短板。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表示,这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创新完善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国邮轮经济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王振江说,《规定》总共16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开展补给活动的工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各类物资供船渠道和制度规范,通关便利化措施,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守法义务等。《规定》没有贪多求全,而是将着力点主要放在打通靠港补给环节的堵点上,希望以点带面,助力经济发展。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刘洋透露,为逐步解决国际邮轮靠港补给过程中的难题,海关正在建立健全供船物资分类管理措施,专门增设“邮轮直供物资”供船方式。对于供应国际邮轮商业运营所需的食品、销售用品、酒店用品、演艺道具等,企业均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邮轮直供物资”方式一站式办理通关手续。另外,海关为国内商品尤其是国产货物向国际邮轮供应提供便利。供应国际邮轮的我国境内物资,物资供应企业可以根据货物性质,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或者作为进出境运输工具物料供船。海关对于按照邮轮直供物资方式申报出口的符合条件的国内商品,可在口岸海关实施出口申报前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当前,邮轮旅游市场加快恢复,我国邮轮产业发展迎来新的重要发展机遇。霍福鹏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邮轮运营管理、装备制造、配套建设、旅游消费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从邮轮旅游市场供给和需求两端协同发力,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制度环境,全产业链系统推进邮轮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