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0:59:39 来源: sp20241109
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2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介绍了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连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刘炳江说:“成功经验可以总结为,聚焦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调整,推进减煤、汰后、控车、治污和抑尘。关键在4个方面。”
一是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翻一番。天然气消费量从2013年的近1700亿立方米,到2020年翻一番。新增天然气主要用于城镇居民消费和煤改气。8年时间,全国燃煤锅炉和炉窑减少了40多万台,2500万户农村居民告别了烟熏火燎的用能方式,减少煤炭消费量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10亿吨。
二是我国实施钢铁行业和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减少钢铁产能、煤炭产能,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此外,长江沿江上千家化工企业搬迁、提标、改造。这些措施推动大气污染物大幅减排。
三是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科技不断进步。科技工作者自主研发大规模、高水平的治理设施,推动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大幅提升。例如,我国先进煤电企业达到天然气电厂的排放水平;钢铁企业启动超低排放改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模式,为解决长距离、跨区域大气污染传输和应对重污染过程提供了科学依据等。
四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创建实施。在督察推动下,地方政府对空气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得以落地,每一条措施从布置、开展到最后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我国成为世界上空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煤源性污染基本得到解决。”刘炳江表示,与此同时,空气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重污染天气仍然多发频发,产业结构偏重化工、能源结构偏煤炭、运输结构偏公路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在总结过去10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行动计划》传承延续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0%以上。
《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并分别提出改善目标。将PM2.5浓度较高的山东南部、河南中南部等城市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调整后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从“2+26”城市变为“2+36”城市;将PM2.5浓度基本稳定达标且对长三角地区污染贡献较小的浙江南部、安徽南部的部分城市调出,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行动计划》更加突出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需要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
10年来,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连年增长,累计下达2000多亿元,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的实施,推动我国清洁燃煤发电规模成为全世界最大。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以来,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的原则,大幅提升了企业治污减排动力,推动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
“我们将继续统筹各领域资源,与各地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努力,利用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等手段,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刘炳江说。
今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30亿元,重点之一是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据介绍,为有序开展清洁取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将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稳妥实施新增清洁取暖改造,在改造过程中,要将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放在首位,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不得拆除原有的燃煤取暖设施。
我国大气污染治理进入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关键期。今年空气质量波动,反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刘炳江表示,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面落实《行动计划》的各项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12日 03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