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2:38:12 来源: sp20241109
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毒品重点治理,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
毒品犯罪下降明显 形势依然严峻
7702件、6003件、5612件、5952件、3073件、2839件,这是2018年至2023年广西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数。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18年的18.25%降至2024年的8.47%。
数据显示,广西毒品犯罪得到明显遏制。然而,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总量中仍占较高比例,广西面临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
“我要买‘上头电子烟’……”2023年11月14日,赵某电话联系王某,以4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上头电子烟”吸食。次日,王某将450元拿给上家姜某,姜某从中取出了100元给王某作为其送货的好处费。经公安机关对赵某的毛发进行依托咪酯检测试剂(荧光)检测法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王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很难区分,但‘上头电子烟’中含有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成分,实际上是一种新型毒品。”广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黄海波介绍。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传统毒品流通困难,贩毒人员开始将目光投放到毒品替代物上,依托咪酯、“笑气”等新型毒品出现,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涉案毒品呈现传统、合成、新型毒品“三代并存”格局。
除了新型毒品的出现,当前毒品犯罪手段也更加复杂、多样、隐蔽,呈现出智能化、隐秘化等特征。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线上线下交织更为紧密,通过信息网络、物流寄递等方式实施的毒品犯罪明显增加。此外,网络技术的发展不断催生新的勾连方式、交易模式和支付手段,进一步增加了发现打击难度。
“毒品犯罪的不断变化给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吴莹介绍。
近三年来,因毒品引发的次生暴力犯罪案件27件35人。犯罪分子为获取购毒资金实施盗抢等侵犯财产犯罪,吸毒人员吸毒后行为失控,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暴力犯罪时有发生,性质十分恶劣。
禁毒之路,荆棘密布。“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广西法院将以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有形有感有效推进禁毒斗争,不断开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新局面。”广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表示。
坚持“零容忍” 高压震慑毒品犯罪
近年来,随着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广西毒情呈现整体向好态势,但受多种因素影响,禁毒工作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根据禁毒工作新变化新挑战,广西法院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区法院工作整体规划,不断规范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控,提升审判质量,确保依法、准确惩治毒品犯罪。
2024年6月20日上午,被告人李神被执行死刑。
2020年6月6日,卢某(另案处理)联系李神,购买毒品海洛因。李神伙同陈某、黄某、王某等人去广西宁明县接取20块海洛因后,与卢某在某砖厂附近交易10块海洛因。交易完成后,王某驾驶轿车搭乘李神在前探路,陈某与黄某驾车押运剩余的10块海洛因在后。在路上,公安民警抓获李神和王某。黄某和陈某在逃跑途中丢弃剩余的10块海洛因,并联系其他人协助逃跑,后全部被抓获归案。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李神死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不等。广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李神判处死刑。
“李神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该案审判长、广西高院刑三庭副庭长纪娜说,李神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五年内再犯罪是累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其严惩,表明法院的禁毒决心。
法槌起落,禁毒不止。刑事审判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广西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和高压震慑态势,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此外,广西法院还加大对毒品犯罪的经济制裁力度,充分运用财产刑和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等举措,强化执行力度,捣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
禁毒之举,行之有效。2023年,广西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2907件459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29人,重刑率为13.68%,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5.88个百分点。2024年1月至5月,广西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1282件182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8人。
加强禁毒宣传 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近年来,广西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全民自觉抵制毒品防线。2024年以来,广西共开展社会面禁毒宣传教育活动1万多次,共建有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园地)2000多个,禁毒宣传教育普及率不断提升,全民禁毒知识知晓率持续提升。
禁毒宣传的号角已响彻八桂大地。
2024年6月,广西高院以国际禁毒日为契机,组织全区法院对160件毒品犯罪案件279名犯罪分子集中公开宣判。同时依法对一批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形成了对毒品犯罪的强大震慑和高压态势。
“在加强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的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强化司法禁毒宣教的示范引领作用。”广西高院刑一庭法官王有恒表示,广西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发挥审判工作的指引、警示、教育与预防功能。
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繁杂的社会工程,解决毒品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源头治理﹢综合施策”。
“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曾某某到庭……”6月17日,兴业县人民法院在玉林市民族中学,公开 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曾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涉毒案件,100多名学生旁听庭审。庭审之后,法院干警向学生们上了一堂禁毒教育法治课,进一步增强其防范毒品意识。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把庭审搬进校园不仅是一场真实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履职理念的‘实践课’。”兴业法院刑庭庭长尤佳说。
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广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庭审直播、以案说法、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多种活动,将禁毒意识浸润到群众生活中,筑牢全民禁毒防线。同时,针对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献言献策,完善禁毒防控体系。
典型案例
关键词:数量特别巨大
●刘晓粦等14人制造、运输毒品案
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刘晓粦、周明(另案处理)、欧晓东(另案处理)、刘裕锋等14人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在博白县菱角镇横塘村塘亚角队上塘的一处山塘边的废弃猪场制造毒品氯胺酮,从安徽省亳州市购买制毒原料并运送到广西进行制毒,并企图将毒品运输至广东,在装运毒品氯胺酮的过程中被抓获,缴获氯胺酮可疑物45袋,经称量和检验,这批氯胺酮净重共1078.04公斤。
裁判结果
2021年12月31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刘晓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
宣判后,刘晓粦等人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刘晓粦判处死刑。
典型意义
被告人刘晓粦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纠集、组织、指挥他人制造毒品氯胺酮,制成品多达1078.04公斤,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依法予以严惩。
关键词:挪用公款贩毒
●黄海甜、黄丽妃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被告人黄海甜(女)、黄丽妃(女)共商从广东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回广西上思县销售牟利,黄丽妃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挪用金库现金40万元共同贩毒。筹措资金后,黄海甜让被告人蒙杰贵安排被告人欧文(两人已判刑)前往广东取毒品回上思县。7月25日,公安民警在南宁将欧文抓获,查获毒品11包,净重10936.36克。黄海甜、蒙杰贵、黄丽妃相继被抓获。
裁判结果
2019年7月11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海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丽妃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广西高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黄海甜判处死刑。
典型意义
被告人黄海甜、黄丽妃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丽妃身为银行工作人员,挪用资金40万元进行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在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中,黄海甜负责联系购进毒品,黄丽妃提供资金购买毒品,均是主犯,依法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予以严惩。
关键词:境内外勾结
●韦白等6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韦白与缅甸毒贩商量购买毒品,商定由韦白先支付部分毒资从毒贩手中购买480万元的毒品回柳州贩卖。2019年11月20日,被告人赵家弟驾驶从缅甸经改装并藏匿有大批毒品的面包车到柳州与韦白交接时被抓。公安民警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94包,净重32542.53克;毒品氯胺酮1包,净重999.1克。
裁判结果
2021年10月20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韦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及走私、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广西高院二审依法维持原判对韦白的量刑。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韦白判处死刑。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告人韦白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与他人事先预谋,分工合作,进行大量贩卖毒品活动,是主犯,其涉案毒品数量巨大,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记者 费文彬 通讯员 林东婷 王有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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