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4:53:08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北京8月2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7月1日起施行。中国财政部官网23日刊文说,新会计法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设置罚款金额的幅度区间,大幅提高处罚力度。
会计记录反映经济活动,一旦发生会计信息失真甚至财务造假,常常伴随偷漏税、违规贷款、国有资产流失、资本市场虚假信息披露等诸多连锁问题,甚至引发类似安然事件的系统性风险。
财政部介绍,近年来,康得新、康美药业、瑞幸咖啡、华融、恒大地产等境内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是原会计法对财务造假当事人处罚标准明显偏低,违法成本与造假获利显著不匹配,如对财务造假企业的处罚上限仅为10万元(人民币,下同),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新会计法加大了对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为防范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提高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一般会计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由5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提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造假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由10万元修改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提高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由5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