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借案中案 双赢变多赢

发布时间:2024-12-16 05:09:42 来源: sp20241216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芙蓉区法院为民办实事、工作效率高,执行法官又耐心、又负责,太感谢了!”近日,447位业主向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感谢法院以高超的办案技巧和有力的执行措施,为他们挽回了投资损失。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477位业主陆续与新太公司签订了合同,购买了其开发的某地铁站商铺经营权,并被新太公司返租回去,统一对外招商,业主每月收取返租收益。可近几年来,因疫情以及其他客观因素影响,新太公司招商遭遇瓶颈,无力支付返租收益,因此引发了447名业主多次集体维权、上访。

  经有关部门介入,447名业主先后与新太公司解除了合同。但因新太公司未退还销售款项,389名项目业主于2022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我看到案卷材料就有足足三大箱时,深感肩上责任重大。”负责办理该系列执行案的执行局副局长高俊表示,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标的额大、维稳风险高、民生意愿强烈,稍有处理不慎,将极有可能引发极端事件。

  高俊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对新太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除本地铁站项目30年经营权可以进行拍卖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拍卖过程几经波折,经过两轮摇号产生的6家评估机构,均拒绝了法院的评估委托。经过多次协商,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了一家愿意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在拍卖过程中,虽然有几家企业前来或通过电话向法院问询,但因金额太大,项目经营权最终还是流拍。

  看到流拍,焦躁、担忧、失望甚至愤懑的情绪在业主中间扩散,不时有业主到法院询问,有的言辞十分激烈,有的情绪异常激动。对此,高俊及时将个人和执行团队的联系方式、执行动态向业主们公开,耐心安抚业主们的情绪。

  事情转机出现在2023年初。

  五六年前,案涉地铁站项目的建设工程发生施工合同纠纷,新太公司与发包单位一直协商未果。2023年初,新太公司诉至芙蓉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协议,由发包单位退还已支付经营权转让款、已支付代建工程款等。

  该案由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综合审判庭庭长谭今承办。谭今厘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深知该案如果简单判决,效果可能不尽人意,他希望能够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结案,实现一揽子解决争议。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较长时间的经济纠纷,数亿元的资金投入,岂是三言两语能够调解的。

  谭今多次接待了当事人,实地调查和走访,先后两次开庭审理,组织双方进行了多场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在经历三个多月的反复协商后,终于促成双方于2023年9月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商的背后,是数不清的艰辛,双方均系公司,需要内部审批,需要保证与执行案件的衔接,需要考虑到对其他法律关系的后续影响。在来回修改了十几遍后,双方最终达成了20余项内容的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内容详实具体,操作性强,为后续执行案件的解决打下了深厚的基础。

  谭今与执行团队保持密切沟通,在案件调解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向发包单位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包单位依据调解协议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按时足额向法院支付了相关款项,才确保了矛盾纠纷的最终化解和全案的顺利执行。

  从2023年10月起,执行团队就开始一遍遍核对业主身份、债权金额、账户信息等,认真办理着这起涉某地铁站项目的执行案的案款发放工作。

  今年1月底,执行团队通过加班加点,终于赶在春节前完成了全部执行案款的发放工作,该起涉及标的额1.26亿、447名业主的执行案件最终顺利执行完毕。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我院审判和执行部门顾全大局、通力协作,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圆满解决,既让447位业主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又盘活了项目资产,化解了重大涉稳风险和社会矛盾,促成了双赢多赢共赢,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芙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文继光说道。(陶琛 通讯员 江赞成)

(责编:温璐、唐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