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培育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

发布时间:2024-11-09 18:34:30 来源: sp20241109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中间品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出口。这是党中央顺应全球贸易发展趋势和国际分工演进规律,结合现阶段中国外贸发展现实需要作出的战略部署。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技术不仅持续赋能传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而且创造出了新的贸易模式和贸易形态,以数据为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数字贸易蓬勃兴起,成为推动全球贸易增长的重要引擎。在此背景下,要充分认识到数字贸易在促进贸易提质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抓住发展机遇,塑造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

  顺应国际贸易发展趋势

  数字贸易是全球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我国贸易规模持续稳步增长的新动力,发展数字贸易对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大意义。

  从国际看,当前全球贸易发展趋势正从传统的货物贸易、价值链贸易、服务贸易向数字贸易升级演进,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加大对数字贸易领域的投入力度,力图抢占国际分工与贸易新的制高点。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不仅能有效降低现有产品全球价值链的组织和协调成本,而且能提供一系列新的可贸易产品及相应的新的全球价值链,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型全球价值链体系,并开辟新的发展路径。我国要适应全球价值链的调整进程,在巩固传统贸易发展优势的同时,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培育数字贸易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构建起新的贸易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

  从国内看,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等影响,我国外贸持续稳定发展面临一些挑战,稳外贸压力有所增加。发展数字贸易能够推动全球资金、技术、人才、知识、数据、服务等要素流动畅通,不断拓展服务可贸易的边界,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增强全球贸易发展动力。展望未来,加大力度发展数字贸易是我国稳定外贸发展态势、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必然选择。对此,需要提高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跨境电商、贸易数字化等手段,帮助企业拓展市场、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贸易附加值。

  深刻认识现实基础

  当前,数字贸易正在成为引领全球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要深刻认识其面临的优势与差距、机遇与挑战,更好争取开放发展中的战略主动。

  从发展优势看,我国具备发展数字贸易的良好基础条件。一是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较大,数字市场前景广阔。多年来,我国依靠庞大的国内数字消费市场,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助力作用,迅速成长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占GDP比重提升至41.5%。二是数字贸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跨境电商出口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B2C跨境电商交易市场,2022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到2.5万亿元,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到2.1万亿元。三是数字平台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产业链优势明显,相关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数字技术人才持续涌现,应用场景等资源要素较为充沛。

  从发展机遇看,当前全球数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为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重大机遇。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产业和贸易发展拓宽了空间。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的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直播电商、移动支付、远程制造、智能机器人、大数据营销等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跨境电商、云服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跃,为数字贸易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另一方面,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我国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开放平台持续推进数字贸易领域改革创新,成功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致力于对标更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此外,我国大力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网络。截至2023年9月底,中国已与五大洲30个国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带动提升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也为我国数字贸易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广阔空间。

  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有很大提升空间。虽然B2C跨境电商在全球居于领先地位,但B2B跨境电商发展相对滞后,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不充分,数字服务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低。此外,我国数字平台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足,海外收入占比不高,全球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还面临着不少挑战。一是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在芯片、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领域需要进一步突破。二是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话语权较弱,在相关规则制定方面滞后于西方发达经济体。三是数字市场开放水平有待提高,需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治理水平。

  把准未来发展着力点

  面向未来,我国要在数字化发展浪潮中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塑造新优势,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数字经济对外合作开放高地。

  一是明确数字贸易发展的战略定位。加强数字贸易顶层设计,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数字贸易企业走出去,全力扩大数字服务出口。研究制定数字贸易重点业态目录,出台支持数字贸易相关的投资准入、财政金融、人才引育等政策。支持地方开展试点和示范,促进数据跨境安全、自由流动,在数字服务市场开放、电子发票和数字身份认证等方面先行试点。

  二是实现跨境电商提质增效。持续推动B2C跨境电商业态创新,进一步增强消费品跨境电商优势,积极发展B2B跨境电商贸易,扩大与制造业相关的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数字服务进口,以此推动技术创新和价值链升级。鼓励跨境电商企业深耕行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带动生产端个性化、定制化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贸易数字化进程。促进数字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在贸易开发、贸易撮合、贸易执行、贸易服务等全链条各环节实现数字化转型,推进贸易供采对接、贸易服务平台、外贸基础设施数字化。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在贸易科技、发展模式、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

  四是为数字平台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好数字贸易监管与促进政策,进一步完善细化我国网络安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合规指引,丰富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安全合规的渠道。加强开展数字贸易规则相关的磋商与谈判,多渠道为数字平台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是探索高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和标准。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推动数字领域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助力数字贸易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拓展国际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加大数字贸易标准化建设力度。(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数字贸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 李俊)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