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长生态治理“长板” 绘就和美乡村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4-11-16 20:15:49 来源: sp20241116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在日前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治理农村污水,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结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系统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问题常态化发现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农村生态环境实现明显改观。

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赵世新介绍,生态环境部深入推进耕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在“治”的方面,紧盯源头治理,有效防范风险。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等数据,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整县推进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确定污染源治理清单。

在“用”的方面,推动分类管理,保障安全利用。农业农村部指导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分类管理、“以地适种”,指导地方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全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

在“养”的方面,聚焦重点区域,促进土壤健康。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在优先保护类耕地落实用地养地措施,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遏制土壤退化趋势。

在“研”的方面,强化科技攻关,提升支撑能力。建成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土壤健康诊断与绿色修复等一批部级重点实验室,加强理论方法、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

在“合”的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管合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考核,压实地方责任。

加大水体治理力度 让农村水环境“长制久清”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去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美不美,家乡水。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老百姓对农村水环境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截至2024年6月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

“我们确定‘三基本’的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赵世新表示,通过加强社会监督,与人民网合作征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在解决问题中推动了整体提升。

赵世新说,“今年初,我们在2023年完成环境整治的行政村中,覆盖各省份随机抽取963个,开展调研评估,合格率90%以上。”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发布会现场,赵世新表示,生态环境部始终把污染地块监管当作重点,采取系列举措,有效保障安全利用。

一是抓严“一个名录”,防止违规开发。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地方负责把好“两道关”,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满足要求的土地不得供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是抓实“一张清单”,降低周边影响。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将近万个地块纳入监管,督促查明污染。同时重点关注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推动采取清理残留污染物、设置围挡等措施阻断污染迁移,保障环境安全。

三是抓好“一批企业”,防范新增污染。通过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度,将16000余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排查污染隐患,按照“不泄漏、不扩散、早发现”的原则,推动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隐患。

四是抓成“一批试点”,推动绿色修复。在北京,通过实施土壤污染绿色管控,将原东方化工厂纳入城市绿心森林公园,自然恢复地块生态功能,昔日化工厂变身“城市绿肺”。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引导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推动防治关口前移,构建要素协同、部门联动的源头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赵世新说。(实习生徐皓萱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编:郭思邈、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