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严打涉网犯罪维护网络清朗 出硬拳净化网络空间

发布时间:2024-12-12 05:36:45 来源: sp20241212

  □ 本报记者 张晨

  “猫池”有毒!近日,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售卖验证码被抓获。这是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破获的一起利用“猫池”设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及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涉案金额15万余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部今年部署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根据最新统计数据,行动期间侦办网络违法犯罪相关案件5.5万起,营造了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

  传统犯罪触网趋势明显

  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民警金科解释说,所谓的“猫池”是一种网络通信设备,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本是方便单位通信的设备,近年来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后成为“黑科技”,变成了非法获取账号的工具,犯罪分子可利用“猫池”以“撒网”方式批量注册账号,再转卖获取利润。

  “目前,网络攻击、技术支撑等黑灰产业已成规模,传统犯罪极易升级‘触网’,线上线下合流明显。”金科说。

  金科长期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据他观察,在今年侦破的攻击招投标网站服务器干扰操纵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破坏加油机数据偷税、入侵医院挂号系统贩卖专家号等案件中,传统犯罪利用“黑客”技术手段升级,向工程、税务、环保、卫生、商业等领域不断渗透。

  “部分网络犯罪成本低,易于裂变传播。例如‘村推’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手法极为简单,犯罪团伙成员熟悉手法后,又‘招兵买马、另立山头’,造成此类犯罪在农村地区迅速扩散传播。”金科举例说。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互联网用户规模已达10.67亿人。2022年,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2022”专项行动,侦办案件8.3万起,抓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和群众合法利益。

  “数据安全是网络安全的薄弱环节,重庆网安总队已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固化为公安机关执法检查中的重点检查内容,并指导监督数据处理者在利用信息网络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落实企业、平台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全生命周期流程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数据在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金科说。

  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网络空间中,谣言、暴力层出不穷,一系列问题急需法治手段解决。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全国公安机关自今年4月开始,开展了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案件2300余起,整治互联网平台企业近8000家(次),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2.1万余个,清理网络谣言信息70.5万余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9月25日联合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公安部高度重视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全国公安机关依托“净网2023”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发起打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集群战役,针对人身攻击、造谣传谣、“人肉搜索”等突出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幕后网暴“黑手”“推手”,持续强化线索发现和打击惩处,侦破了网暴“湖北武汉被撞小学生妈妈”案、江苏无锡章某雇佣“网络水军”网暴他人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

  截至9月底,各地公安机关在今年“夏季行动”期间抓获涉嫌网络暴力相关犯罪人员35人、行政处罚57人、批评教育472人,警示教育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自觉守法。

  “对公民向公安机关以报案、控告或者举报方式反映的网络暴力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诉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孙萍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暴力案件,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等群体,或者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网络暴力的案件,以及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于被害人就网络侮辱、诽谤提起自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的,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协助取证工作,切实帮助被害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萍说。

  合力筑牢网络安全之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养老诈骗等犯罪的上游犯罪。”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记者注意到,非法获取的信息最终用途,一种是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另一种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精准“靶心”。

  如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网络安全新格局?

  “根治涉网犯罪需要通力合作,对实施犯罪背后的产业链进行源头治理。”朱巍建议,清朗网络环境,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常态化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真正让法律法规“长出牙齿”,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孙萍称:“我们立足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与网信、宣传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执法,压紧压实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网站平台强化企业自治、完善管理规范、健全畅通举报渠道。”

  10月10日至11日,公安部在京召开网络安全法律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网安法制专项研讨会,围绕“网络犯罪治理”“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安全监管”展开讨论,针对网络安全新形势新特点,加强调查研究,研提针对性对策,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网络犯罪防治等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此外,北京、广东、上海公安机关与大型互联网平台联合发布“拒绝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环境”倡议书,号召广大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秩序。(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