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4:33:13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南京3月29日电 (徐珊珊)29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新近印发的《江苏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进行解读。会上公布,江苏计划到2025年正式启动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
“应对气候变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策略,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处处长王华表示,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也是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的地方,区域气候变化趋势与城市气候效应叠加,使城市遭受的不利影响和风险更为严重。
数据显示,近60年江苏年平均气温平均每10年上升0.3℃,各地呈一致性增暖;年降水量平均每10年增加22.2毫米,年代际波动特征明显;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每年3.6毫米。
“气候变化已对江苏水利、农业、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陆地生态系统、海岸带与海洋、医疗卫生等领域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江苏省气候中心高级研究员陈燕说。
《行动方案》结合江苏实际,融入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方案理念,确定了江苏在不同阶段的主要目标,提出了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水利、农业、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陆地生态系统、海洋与海岸带等九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将在扬州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
《行动方案》提出,江苏计划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到203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100个左右。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得到全面推广,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王华介绍,扬州将从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等八个方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