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农业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11-05 08:16:19 来源: sp20241105

  本报北京4月15日讯 记者朱宁宁 为促进农业法全面有效实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在京召开农业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农业法执法检查,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出席。

  农业法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基本法,于1993年7月通过,2002年12月修订并于2003年3月实施,此后分别于2009年和2012年进行过两次修正。

  在听取有关汇报和意见建议后,武维华指出,对农业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行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依法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对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意义。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弱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8个方面的内容:强化耕地保护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情况;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推动种业振兴,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情况;保护农业资源环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情况;加大农业投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情况;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意见和建议;对修改完善农业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加强涉农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组赴地方实地检查、委托省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4月至7月,执法检查组将赴江苏、安徽、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6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委托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等6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7月底,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执法检查工作,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根据讨论意见对执法检查报告稿进行修改完善。(法治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