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十一条举措 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诉讼服务

发布时间:2024-12-27 18:15:51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长沙8月9日电 (刘曼)为提升全省法院全流程无障碍诉讼服务工作能力水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于今年6月联合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8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举措》进行解读。

8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 刘曼 摄

  《举措》要求,新建诉讼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要求,因地制宜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全过程无障碍服务。既有场所设施不符合建设规范的,应当进行必要改造;确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改造的,应当通过人工服务等方式提供合理便利。

  湖南省各级法院诉讼服务场所应加强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根据实际配备相关诉讼资料的无障碍版本,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当事人需求,提供有声、大字、电子、盲文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探索提供大字、盲文版裁判文书。

  《举措》强调,诉讼服务中心要设立涉残疾人纠纷绿色服务窗口,鼓励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无障碍导诉员,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优先、友好的诉讼服务。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残疾人,可以安排人员上门服务或引导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便利方式办理。

  《举措》提出,要在纠纷化解各个环节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对涉残疾人案件专门标识,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采取便利残疾人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介绍,这十一条举措中,一部分是根据最高法院和中国残联十条意见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调、细化和明确可操作性。同时,根据湖南涉残疾人诉讼服务工作实际,充分吸收省残联意见建议,制定了一些具有湖南特色的举措。

  比如以往一些视障当事人在拿到法院裁判文书后,无法直接进行阅读,可能需要他人帮助或者借助相关设备才能了解文书内容。《举措》第二条鼓励湖南法院在各级残联支持下,为视障残疾人提供大字、盲文版的裁判文书后,更加准确、直接、友好地将文书具体内容传达给当事人。

  “我们收到不少法院反映,文件出台后,有的残疾当事人依据该文件,主动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联系法院、咨询司法服务和司法救助措施。”曾东楼说,文件的出台,不仅要求各级法院对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更是从心理和社会角度,对残疾人积极主动参与法院各项诉讼服务的肯定和鼓励。(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