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浙江省一些市县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 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发布时间:2024-11-01 04:13:52 来源: sp20241101

  2024年5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发现,一些市县环境基础设施仍有短板,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存在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持续完善城镇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是建设美丽浙江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一些地方对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工作重视不够,污水直排、超标排污问题依然存在。

  二、主要问题

  一是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绍兴诸暨市在推进印染企业发展过程中,重企业集聚,轻功能配套,对集聚后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匹配、处理能力是否适应等缺乏整体设计。督察发现,诸暨市印染园区将每天产生的3万余吨印染废水排入海东污水处理厂,由于该厂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缺少针对印染废水的处理工艺,无法实现达标排放,每天约14万吨出水,在浦阳江形成黑色污染带,汇入钱塘江。督察组多次对污水处理厂出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超标,化学需氧量最高浓度为116毫克/升,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1.3倍。

图1 2024年5月1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诸暨市海东污水处理厂出水在浦阳江形成黑色污染带

  此外,该印染园区污水管网破损比较严重,大量污水进入雨水管网,监测结果显示,雨水井水样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50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6.5倍。

  二是一些城区污水直排问题比较突出。《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城镇建成区公共污水管网全部覆盖、雨污全部分流、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督察发现,一些上报完成污水全收集和全处理的地方仍然存在管网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城区污水直排问题突出。

  台州市天台县城区由于部分污水主干管与雨水主干管共用,雨污混流导致污水量大增,超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每天约2万吨污水直排螺溪,监测结果显示,氨氮浓度为11.3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0.3倍。

图2 2024年5月12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台州市天台县城区生活污水直排螺溪

  宁波市宁海县城区雨、污管道存在大量错接、漏接问题,城区多条河道排口晴天排污。督察发现,仅在颜公河、檀树头河、老颜公河的3座桥下就有8个雨水排口直排污水,氨氮浓度最高为64.6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63.6倍;城区一处污水管破损,污水最终冒溢至老颜公河,污水氨氮浓度为42.8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41.8倍。

  在绍兴市柯桥区若耶溪约2.5公里的河道两岸,就有15个雨水排口直排污水,监测结果显示,氨氮浓度最高为21.9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0.9倍。

图3 2024年5月1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宁波市宁海县檀树头河兴宁路桥下排口直排污水

  三是河道污染存在治标不治本问题。2022年12月印发的《浙江省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仅实施临时调水冲污而不注重岸上截污控污,属于治标不治本问题。东大河是贯穿台州临海市城区的重要河道,两岸有2.59公顷城区管网雨污不分,污水混排入河,曾多次出现黑臭,群众反映强烈。东大河上游的山溪岗溪因污水直排,在2023年由Ⅲ类水恶化为劣Ⅴ类。督察发现,临海市在东大河治理中,没有在截污控污、系统治理上下功夫,而是借生态补水名义大量调水冲污。2024年1—3月每天向东大河流域调水约17万吨,是其生态补水需求量的近4倍,部分支流调水量甚至达到生态补水需求量的10倍以上。

  此外,2018年至今,东大河8.9公里河道仅有1.3公里开展过底泥清淤,内源污染长期释放,水体生态脆弱。

图4 2024年5月12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台州临海市东大河调水冲污

  三、原因分析

  浙江省一些市县和有关部门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扎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