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发布首份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 9条“禁令”保护“曲水流觞”

发布时间:2024-11-30 10:41:04 来源: sp20241130

  彭屏 封面新闻记者 伍雪梅

  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联合宜宾市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宜宾流杯池公园,在流杯池公园举行“流杯池公园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并发布宜宾市首份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用于保护文物“曲水流觞”。

  流杯池公园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是四川省著名的名胜古迹公园、四川省重点公园。该公园内著名景点“流杯池”‌建于北宋元符元年(‌1098年)‌,‌是北宋大诗人、大书法家黄庭坚仿照王羲之《‌兰亭集序“流觞曲水”‌意境修建,距今已有900多年历史,是保存完好的宜宾古八景之一,也是现存完好的酒文化发祥地之一。从宋至今,流杯池周围摩岩石壁上留下了黄庭坚、杨升庵等历代名人雅士所留书法石刻100余通,流杯池及石刻题记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流杯池公园景区内还有涪翁楼、景园、吊黄楼等景点。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曲水流觞”司法保护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提出“禁止从事挖掘、钻探、打桩、爆破”“禁止刻画、涂污、张贴、书写、攀爬、损毁”“禁止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9条保护文物的禁止性事项,以最严格司法更好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流杯池及石刻题记。

  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吴孟廷表示,“流杯池公园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开启了翠屏区司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新篇章,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作用。“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合作、共同发力,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红线,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共识和自觉。”

  当天,翠屏区法院干警与翠屏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流杯池公园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流杯池保护现状,共同排查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探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路径及方法。此外,还召开“守护文化遗产 建设美丽翠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座谈会,商定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专业互助、法治宣传等8项协作机制,共同保护、传承“曲水流觞”等历史文化遗产。

  翠屏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光说,下一步,翠屏区法院将加强与公安、检察、文物保护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作、各方主体共保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支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严厉惩治各类文物和环境资源犯罪,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最有力举措、最有效手段筑牢翠屏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屏障,让历史文化遗存焕发新时代的璀璨光彩。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