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01:07:01 来源: sp20241101
当前电信诈骗的套路不断翻新,手法种类繁多,值得警惕的是,电诈分子除了诈骗钱财,还在拉拢群众,很多人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工具人”,无形之中帮助电诈分子一起完成犯罪行为。电诈分子诱骗群众做“工具人”的手法多为“隐藏款”,不易识别,貌似举手之劳还有红利,实则会触碰法律红线,我们该如何警惕防范呢?
银行卡、手机卡要捂紧
代人转账竟是诈骗一环
伴随着电诈花样翻新,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不法分子往往打着“躺着就能赚大钱”的噱头,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此类犯罪,也被称为“两卡”犯罪。
20岁的小许就落入了租售“两卡”的犯罪陷阱,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一天,在社交软件上结识的一个新朋友告诉小许,只需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借给别人转账就能轻松赚到钱,每转账一万元,就会有200元的辛苦费。
心动的小许第二天带着银行卡“奔现”,并用名下的银行卡完成转账12万元。对方向小许支付了2400元现金以及银行卡中所剩200多元作为报酬。
不久,小许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意识到问题的小许思考再三,最终选择了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经警方查证,小许的银行卡账户涉及资金银行流水累计41万余元,涉及9宗诈骗案,小许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最终,小许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两卡”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犯罪形式复杂多样,一些人由于法治观念薄弱,往往容易因贪图小利而被诈骗分子拉拢、利诱,进而沦为犯罪的“工具人”和“帮凶”。
辽宁本溪60多岁的赵某把他自己的三张银行卡卖给了犯罪团伙进行转账,一天几百万元的流水,赵某每天能获利1000元至1500元不等。
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向他买卡的刘某以及上线任某等人,发现他们正在用买来的银行卡进行“跑分”。在抓捕现场,正在工作转账的手机有50部,银行卡有50张。
所谓“跑分”就是通过银行卡或购物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通过“跑分”将赃款洗白。犯罪团伙将诈骗所得资金汇入多家“空壳”公司账户,然后高报酬招募“下线”,再指挥“下线”以这些“空壳”公司的名义购买购物中心或超市的购物卡,通过“黄牛”套现或者网络购买黄金等实物的方式,实现“洗钱”的目的。
在现场查获的手机中,保存的多段视频引起了警方注意,这些视频中的人有的张嘴、有的眨眼,还有的转头做着各种不同的动作。
警方查证后得知,犯罪分子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伪造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电诈犯罪案件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彭新发:犯罪嫌疑人获取持卡主的照片,用持卡人的照片,利用AI技术生成动图或者视频,欺骗银行的人脸验证系统,从而进行更快速频繁地转账,达到洗钱的目的。
目前,本案中4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出售了自己多张银行卡非法牟利的赵某,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处副处长 胡志伟:千万不要觉得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事情很小,比如出售你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互联网账号,你出售的银行卡可能会给数十人带来财产损失,你出租的电话卡可能会向成百上千的人拨打诈骗电话,你出租的互联网账号可能会向上万人发送诈骗信息,导致他们遭遇诈骗。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