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0:00:53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社 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吕少威)北京拟加大与国际科技组织开放合作,支持创新主体开展海外研发布局,设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孵化平台等,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11月22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下称草案二审稿)进行第二次审议。
根据草案二审稿,北京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国有企业研发资金管理体系,细化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发展措施,增加对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用科技创新成果赋能城市治理,推动绿色、数字、安全的超大城市精细治理,实现科技创新服务民生改善。
草案二审稿提出,北京将根据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建立健全符合建设需要的人才引进、落户相关制度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完善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明确高校、院所和国企可以按照规定对重要技术人员等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推进开放科学的内容,提出推动国际科研学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创新主体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支持在京创办国际科技期刊,鼓励创新主体与国际学术期刊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文献和数据开放共享平台。
同时,北京将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联动建设,加大与国际科技组织开放合作。支持组织和个人开展学术交流、创新合作、创业大赛、产业论坛等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主动发起或者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今年9月20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