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2:46:32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社 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28日发布公告,将自29日起停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公告称,鉴于中国相关葡萄酒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自2024年3月29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后,不征收反补贴税。
2021年3月26日,中国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为避免双重征税,不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21年3月28日起5年。2023年11月30日,应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协会申请,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澳互为重要贸易伙伴,中方愿与澳方一道,通过对话磋商,解决彼此关切,共同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稳定健康发展。(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