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3 03:22:30 来源: sp20241123
中新网 福州3月26日电 (彭莉芳 郑江洛)26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6日,福州中院召开司法服务保障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新闻发布会。魏蓉摄2023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福建福州设立中国—印度尼西亚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标志着中印尼“两国双园”正式落地。
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分4个部分,共20条,从坚持服务融入、推进机制融通、强化资源融合等方面,全力助推“两国双园”新合作发展,为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建设提供科学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有不少创新亮点。福州中院民四庭庭长余秋萍表示,在推进“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上,设立“中印尼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司法服务中心”,探索搭建园区涉诉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五位一体”多元化解平台,推进“一站式”涉印尼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形成涉印尼司法服务整体合力。
在提供跨国商事行为指引方面,余秋萍指出,依托与华东政法大学、拓维印尼投资服务中心共建的“印度尼西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指导企业完善跨国投资、跨国贸易、跨国用工等合同蓝本,为园区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行为指引。
同时,提升涉印尼诉讼服务便利化。《实施意见》显示,大力发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开辟“三优先”绿色通道,实行涉印尼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建立司法研究的高端智库。”余秋萍说,与中印尼两国高校、专业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共同组建专家智库、专家顾问团,聚焦中印尼《关于深化全方位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重点关注的贸易、投资、能源、生态、粮食、三农等领域,进行精品案例深度挖掘。
福州中院副院长兼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表示,接下来将大力推动中印尼“两国双园”司法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侨联等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强互补、多形式的“两国双园”多元保护格局。(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