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对课后服务提出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24-12-06 05:34:40 来源: sp20241206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徐壮)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通知提出五个“严禁”: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

  通知明确,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通知要求,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通知提出,要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通知要求,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地方和学校要按本地区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提出,要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建立校外引进人员资格审查机制。

  根据通知,各地要对区域内课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责编:袁勃、赵欣悦)